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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盛一五七年。
漠河郡。
三平县。
县里有名的街溜子王管躺在地上,抱着一名青年的双腿,死命不撒手。
口中撒泼的大呼:“杀人了!杀人了!
不讲天理了!那姓叶的扫把星杀人了!”
被他抱住双腿的青年满是无奈,他叫叶裕,是一名穿越者。
魂穿,前几天身体原主十八岁生日时,遭遇不测,被人摸门溜户,然后在黑暗与混乱中撞到脑袋,领了盒饭。
叶裕获得了他的身体与记忆,回忆了过往,非常兴奋。
大有可为,这人间大有可为!
这个名为大盛的国度类似原本的古代,但在他知道的历史中没有出现过,应该是另外的世界。
但这里很落后,非常落后。
肥皂,玻璃,食盐,水泥…………
不用说,懂的都懂。
他仿佛已经看到了一名大盛首富的崛起之路,待到功成名就,我酒池肉林,我花山香海,我…………
不要以为古代没有手机与网络就没有了快乐,那些有钱人,只会拥有你想象不到的快乐。
社畜生活已经过腻,原来的世界中也无顾忌,来到这里,正合他意!
快乐,我来了!
并且,他还带了金手指,是一名高贵的有挂一族。
简直是天胡开局!
于是,作为一名行动派,他收拾了半个晚上的记忆,又花了一个白天探查市场,然后,在现在,清醒过来的第三天,他果断抛弃了原本酒楼小厮那个任打任骂的职业,准备开始练摊之路。
他的金手指不是系统,貌似是一种辅助学习的小软件,他将其命名为‘书读百遍,其义自见。’
一本书,或者说一段知识,只要经过他不间断的琢磨,大脑就仿佛开了窍,能轻易弄懂其中的道理,甚至,其作者的思考。
这当然值得开心,于是他考察过市场以后,立刻就用这个金手指结合实际,搞出来一个卤肉的配方,决定万丈高楼平地起,从卤别人不要的下水开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