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清呢。
所以啊,当有人问我,你会这么多杂七杂八的事情,那你就没个最喜欢的吗?
有!
那就是写作!
从小到大,我最喜欢的就是听故事,写故事,说故事。
这也就是我为什么拖来拖去的,却总是把不会弃文挂在嘴头,是因为独立生活之后的我有资格做到的。
不像是十五六的时候,我连摸个电脑都是周六周日的机会,那个时候就没有坚持下来,这么多年都在我心里压着,那就好像是我自己玷污了自己的爱好一般。
文笔差就慢慢写着来,知识差就慢慢丰富自己的见解。
我总要为自己的爱好留下浓墨的一笔,即使没有观众,好似我如个胡乱说的傻子。
亦何妨?!
这本书我总说是写着玩的随笔,但慢慢的越写越投入了些许的感情,所以可以看到的是,我在后面添加了太多的设定,字数和内容也逐渐丰富了起来,也有好好构思过结局和全文贯彻的真意。
写到这里的时候,应该是大概一半讲完了,后面的故事我会正经写写,但如果时间来不及的话,可能会出现有的重点描述,有的草草带过,我尽量多写点弥补。
码字不耽误时间,重点是能够有机会让我码字。
至于为什么用历朝历代的皇帝来写,是因为我这个人很喜欢看历史故事,更喜欢听些野史啊,奇闻趣事之类的。
就好比什么拾遗记里面嬴政见沦波舟啊,它会使人抛开别人的说法,用自己的见解去看待事情。
正如我文章里面写到的,暴君嬴政的首条罪例,竟然是劳民大兴土木的建筑了阿房宫,长城,秦皇陵。
而在我眼里的见解,我真的怀疑相信这种言论的人,你们是本人当过皇帝,还是头一次做人,就那么喜欢盲目的信那些挂了个身份马甲说的屁话。
我就问一句,我让天下书同文,我有没有资格住的好一点。
我推崇法家,给天下之人设立了是非对错的框架,让他们心里有了法。
我有没有资格造皇陵?!
更像是我之前文里写的那段,难道真的要被屠杀,血流成河,妻离子散,国破家亡之时,才能拿起兵刃来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