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
“我估计他也是没有办法,真的。”
杰克脸色有些歉意,“要是我没来,现在你正开着豪车在夜之城兜风呢。”
这话给寅哥说懵逼了。
不是,你俩之前认识啊?
那你t为什么在我即将成功时躲我车啊?
不对
但转念一想认识的朋友不会是之前抢车那种态度。
他们并不认识。
杰克这种态度更像是一种共患难之后遇到知己的谈话。
v本身就是道上混的,看的很开。
事实证明寅哥的猜测是对的。
“这买卖本就不靠谱,那种警报器连黑市高手都没辙,我应该很早就被条子盯上了。”
闻言,杰克看向v,忽然释然:“好吧,可能这就是上帝的安排。”
“杰克·威尔斯。”
“v。”
“我认识你你去过野狼。”
“等等,威尔斯是不是威尔斯太太?我好像在哪儿听过。”
“嗯,我家的啊,野狼酒吧是她的地头。”杰克自嘲一笑,“这闹得,咱们居然没见过。”
“偷车的活儿就是在野狼接的,柯克的买卖。”
杰克不解的看着v,“你怎么跟坨屎合作啊?”
噗!
寅哥绷不住了:“哈哈,杰克这叼毛说话总是说在我的笑点上,t的,太有意思了!”
但还是忍住笑意解释是佩皮欠柯克钱,所以他出面了
两人也是不打不相识。
展台前的游客们了然。
选社畜出身,v和杰克就是相识很久的老朋友。
这里选流浪者和杰克对话,感觉杰克人更好,虽然他是拿着枪和v交流的。
但街头混混这种认识方式似乎更加合理,因为杰克本身也有一股道上混的气质。
从他不羁的发型,时髦的纹身,以及大金链子大金耳环大金手镯也能看出一二。
杰克了解完v偷车的缘由之后,气愤道:“得让那个煞笔知道,坑海伍德人可没有好下场。”
“走,咱们先吃个午饭去。”
寅哥跟在杰克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