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垃圾桶呢,反正跟在我身边就好了,少说话多点头,去搭讪别人前要提前告诉我”伊莉丝从路过侍者的托盘上取了一杯香槟。
她微微转身想要带星去找个偏僻的位置坐一会儿,边观察在场的宾客边等去换衣服的江凡,可只是她说话的功夫,身边的星就没了影儿。
伊莉丝四下扫量,最终隔着人群望见了只留给她背影的星,正兴冲冲地向什么挥手。
她觉得这种情况就和出去遛狗,恰好遛的还是一只哈士奇没两样,你只是站在原地喝口水的功夫,它就能跑到你看不见的地方去撒欢。
真的就应了江凡那句“看紧了她,免得她像个脱缰的野驴,没边的四处撒欢惹麻烦。”
她原本想走过去,边和对方说抱歉边牵走异常兴奋的星,可她的脚步刚刚迈开就顿住了。
因为星的表情不像是在路边瞧见大骨头,而是像在路边遇见了老熟人去扯扯家长。
伊莉丝忽然想起自己跟星的第一次见面,是在城堡的会客厅里,穿着风衣的女孩站在江凡身边对角落里的垃圾桶双眼放光。
究其原因不过是某种癖好,可能是童年时期过的太过于悲惨艰辛,只能靠翻垃圾桶来维持生存,久而久之就当成了习惯。
作为从小锦衣玉食就没吃过苦的人来说,这种长年累月形成的习惯甚至有种煽情过度之嫌。
她当时想这姑娘也太惨了吧?活到现在还能保持乐观的心态,一定吃了不少苦吧?身边的朋友应该也是很友爱的类型吧?
所以星能在鸢尾花家系举办的晚宴上碰见熟人,她是真心挺为星高兴的,那孩子至今仍然乐观开朗,其中一定有那些朋友们的功劳。
伊莉丝小口小口地喝着香槟,凝视着星的背影,唇角微微上扬。
这样的笨蛋自己见过不止一次?
镜流随口说的话在白珩脑海里回荡,她想不起来自己的人生履历里真的还有遇见过这样的笨蛋吗?
她曾在著作《涯海星槎胜览》时游历星海,遇见的各种奇葩也数不胜数,可见过不止一次的奇葩那简直是一只手都数得过来。
可那些奇怪癖好的人里没一个穿衣品味是这样糟糕的,比眼前这位强尼小子的左脚阿迪右脚耐克还离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