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觉得有问题。
“你知道北齐高家吗?”金小姐好似生硬地扯开话题,再次询问她。
薛绵摇摇头。
北齐高家,最出名的莫过于兰陵王高长恭,文武双全,又容颜俊美。
然而,上天是公平的,美貌和智慧高家都有了,于是便在精神上,让他们一脉几乎都是疯子。
疯到由高家创建的北齐,都被称为禽兽王朝。
草菅人命、杀害手足、强占父亲兄弟甚至大臣的夫人,对高家来说,都算不上什么新鲜事。
既能给自己宠物封官,待遇等同宰相,也能让宠妃玉体横陈大殿之上,让大臣付费参观。
还有的,能砍下爱妾头颅,抱着去参加宴会,又肢解尸体,用她大腿骨制成琵琶,怀念时便拿出来弹唱“佳人难再得”……
总之,怎一个疯字了得。
而鸣金凌家虽有不同,但也大差不差,其思维逻辑,和正常人不太一样。
“小姑娘,凌家的男人确实有张好皮囊,不过,还是远离为好。”
一旁的富叔听见这话,只能不吭声,看着薛绵眼神懵懂。
金小姐话题跳得太快,薛绵完全跟不上,这两者有什么关联吗?
只是金小姐显然不想再谈,和富叔打了声招呼:“那边也到时间了,我去看看。”
她走进另一栋独立小院,应该说,凌家除了主宅,几乎都是独立小院。
门口两位保镖,打开门,和金小姐一起进去。
空空如也的房间,只有一张床,和被柔软皮带绑在床上的男人。
保镖解开皮扣,床上的男人坐起身,他依然是继承了凌家一贯的好样貌,只是除了脸以外,身上大大小小全是伤口。
男人开始对着手臂的一处伤口说话,语气亲昵:“珍妮,你看看,他们绑着我,都快让你消失了。”
没错,他给自己全身的伤口都起了名字。
金小姐特意记录过,他不是随便乱喊,是真的分得清楚,全身一百多道伤口,每一个伤口,叫什么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