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道理我当然懂。”
“但正因为我懂,才这样做。”
“你还年轻。”
“眼中有妖族,而无天下。”
“行……咱们就按照你刚刚说的这些继续说下去。”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然后呢?”
说真的,欢都擎天确实有点舍不得杀这个大侄子。
如果他这个大侄子是为了权力。
那么,他这个大侄子必死无疑。
他都已经这把年纪了。
估摸着撑不到一万五千岁的大寿了。
也就是说,他的寿命还有三四千年。
故此,哪怕孩儿她妈给孩子留下了足够多的后手,也就是给欢都落兰留下了诸多可以信得过的人手,包括之前那些死士,但他作为南国之主,却也没幼稚到自认为有了这些后手,就可以确保女儿此生能稳坐南国宝座的地步。
所以,哪怕是侄子。
甚至说,哪怕是弟弟和弟媳。
该杀的也要杀。
因为难保这些人不会在他死后为了权力打亲情牌。
到了那时。
对女儿欢都落兰而言。
杀,她在外界的风评就是六亲不认。
不杀,她就只能任由自身权柄被夺。
其实吧,如果盖太君寿命长点,他是打算把女儿托孤给盖太君的,因为盖太君在南国的定位,就跟王权费老在王权家的定位一样,王权费老可以说是四代忠仆,他是在王权守拙父亲的那一代,被当年身为王权家家主的王权守拙父亲选中,放到王权守拙身边培养,所以,是见过王权守拙的父亲并接受过相关考验的,其次就是王权守拙了,再然后就是王权霸业这一代,最后,才是亡故在王权富贵那一代,只是说,没能见证王权富贵的崛起。
盖太君亦是如此。
只是说,妖族的寿命比较长。
她服侍的人比王权费老少。
在欢都落兰的母亲还是当时的南国公主时,她就被上一代南国之主选中,作为欢都落兰母亲的玩伴,直到欢都落兰的母亲嫁给欢都擎天,并生下欢都落兰,她还在继续服侍这代人。
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