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疯了!校花妈妈给我当秘书! > 第200章 不能分享的东西(1/4)
    好在柳兰喝得是可乐,不是酒。

    不然估计她的醉倒回去。

    陈默轻咳一声,倒也没再说什么。

    这种个人感情问题,旁人是说不清楚的。

    “好了,兰姐,别想这些烦心事了,你一个人以后过得肯定更快乐!”

    黎薇劝慰道。

    “嗯,这对我来说也是解脱,以后我也要像薇薇你一样!”

    柳兰露出笑容,举起可乐和黎薇,陈默碰了一下。

    “那现在福市的店是怎么分配的?”

    陈默想着两人离婚,gkd的店以后的经营状况。

    柳兰沉吟了一会道:“我拿钱,把店给他,自己再去开新的分店,这样就和他再也没有瓜葛。”

    黎薇点了点头:“我赞同,兰姐,要不你就留在魔都?”

    柳兰想了想道:“我现在可没有这么多钱,我想去二线城市,gkd还有不少的发展空间。”

    黎薇美眸带着笑意看向陈默:“陈总,您觉得呢?”

    陈默微笑道:“兰姐的想法是不错的,若是在魔都,开一家店需要雄厚的资金,这是她现在的短板,去二线或者三线城市,她能够保持资金充足,而且,竞争压力相对小一些,还能够有不错的发展空间。”

    柳兰看着陈默道:“陈总,你觉得哪个城市适合?”

    陈默思忖着:“你若是没有特殊情结的城市,我觉得就离魔都不远的南市,杭市等等都可以,你到时候要是想和薇姐聚聚,也方便。”

    黎薇微笑道:“我们陈老板考虑的真周到。”

    柳兰也是露出赞许的神情。

    “我喜欢杭市一些。”

    “那要抽出时间去好好选个店址。”

    “嗯……”

    陈默又和她们聊了一会。

    便回去上课去了。

    黎薇则是带着柳兰返回市区,黎薇一边监督新店的装修,一边陪柳兰。

    陈默今晚倒是不用再去了。

    接下来的几天。

    陈默白天在学校学习,晚上和余诗诗练舞,偶尔去白玉卿家中。

    去了白玉卿家里,陈默一般就会留宿在黎薇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