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环境决定一个人的人生态度。
越偏激的人,越不喜欢美好的普世价值,把道德和归驯混为一体,为自己的行为找到可以辩解的理由。
苗昂温四周的生活又堕落,又糜烂。
所以苗昂温心里,他从来都选择性的看不到莫娜身上的那些闪光点,把爱情当成不值一提,可以踩在脚底的事物。
他觉得自己找到了虚伪道德下的世界真理,而这个社会正一次又一次的在不断证明着自己的正确。
顾为经放下了愤怒,把自己从一只野性的大象变为了千金小姐牵在身边的小绵羊。
他变得温顺且乖巧,忘记了自己曾拥有撞破一切的力量,被社会的条条框框制约的寸步难行。
没了愤怒也就没了生命力。
人家莫娜把你丢下的时候,也不会多看你一眼。
而,他自己,苗昂温,在合适的时间里做出了合适的选择,所以他一步登天。
苗昂温心中有一万条理由,来说服自己要远远比顾为经更强,做的更好。
但他只有一个问题,这么长时间以来,一直都没太想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都喜欢他?而不是自己。
不管是否是利用,莫娜曾经喜欢他,却对苗昂温只有奚落和嘲笑。
蔻蔻又是什么情况呢!
蔻蔻把喜欢他都写在脸上了,却看都不愿意多看他一眼。
颜值?
顾为经长的比他好看吧,大概,至少比他白净。
但也没帅到多么英俊的地方去。苗昂温完全不相信是这个理由的。
女孩子他还可以在心中获多获少的找到一些“肤浅”、“不理解真正的男人”这样的理由。
豪哥呢?
苗昂温是那么发自内心的崇拜着豪哥,但连他自己也不得不面对一件事,哪怕到了今天到了现在,比起自己,豪哥还是要远远更为喜欢,也更为欣赏顾为经。
甚至豪哥都根本不屑于在他面前掩饰这一点。
凭什么?为什么?
苗昂温觉得顾为经身上有一种特殊的气质。
他告诉自己这没什么的。
大家都是一样的丑小鸭,就算顾为经身上见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