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脆,我就降了得了!
但是罗艺向大隋朝廷提出了五大要求:“我降是可以降,第一,你说了,让我永居燕郡一带。那燕郡这一片儿地方归我管,我在这里拥有独立的司法权、独立的军事权、独立的行政权!对于这些,大隋王朝不得干涉!这是第一个条件;第二个条件,我仍然拥有二十万雄军的军事实力,就是我属下这番号不能撤销。这些当兵的,如果年岁到了,服役期满了,我能够自主在当地招兵,重新循环的去填补我的军事实力。也就是说我的手里一直有二十万军队。这个军队隋朝无权撤销,不但如此,所需军饷还得国家给我发,我自己不能筹饷。也就是国家养了一只军队在我这里;第三,我可以在燕郡独立开府。什么叫独立开府啊?我有我的一套行政系统。这套行政系统给国家备案,但是我来管理,国家无权插手,我有绝对的行政任免权,而且这些人的工资薪俸由国家开销;第四,燕王府,包括我燕王所有开销,我给国家列个清单,国家每年都得拨给我这部分钱来养我们家;第五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罗意提出了:‘我罗艺是听调不听宣!’”什么叫听调不听宣?就是表面上,我服从大隋王朝管理,我是大隋王朝的一份子,我是大隋王朝的一个地方势力。如果大隋王朝有什么事儿了,比如大隋王朝对某个国家开战了,那么这个时候我应该尽我一份责任。如果用得着我燕王手底下二十万军队的话,那我可以派将军奉大隋王朝皇帝之命的调遣,去参加大隋王朝的战争,无论对外还是对内。我有这个义务来帮助朝廷作战。谁让朝廷养着我们呢?我们也是大隋王朝军队。但是我罗艺不听宣。你皇帝说想让我罗艺到长安城去述职,有事儿没事儿的想宣我进京唠嗑,这不行。听调不听宣,我可以不见你皇帝。“这五个条件答应了,我罗艺就归降大隋。五个条件有一条不答应,那大隋你自己看着办,愿意打,我罗艺奉陪到底。”
使者一看,行了,只要你有条件,那就ok了。我呀,回复我们天子去。使者回来把这个事情告诉了杨坚。
杨坚一听,哎呀,不就是五个条件吗?我也没指望他现在就完全的归降大隋,先把这罗艺给稳住,这是个重要的军事势力啊。别让他跑到北方突厥了,那对我大隋来说才是灾祸呢。只要他服从中央,他想半独立呀,就让他半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