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历城县的巡盐官给打死了!”
“啊?!”莫氏夫人一听,眼前一黑,就昏倒在地了。哟!程咬金赶紧抢救,把老太太抢救活过来了。
程咬金说:“娘啊,这个地方咱不能待了,您赶紧跑!”
“往哪跑啊?”
“甭管往哪跑,反正这个地方待不了了!”背起老娘程咬金就跑,往哪跑啊?背一大活人呢,结果被官差就追上了,打了包围了。
要程咬金一个人,也能杀出一条血路。无奈,有老娘呢,这是累赘呀。打来打去,老娘落人手里了。人家把刀往莫氏夫人脖子上一架,“你再动一动?我把老太太宰了!”
“哎!”程咬金不敢动了,“你把我娘放那儿,不就打官司吗?我跟你们打官司!不就杀个人嘛,没关系啊。老程到衙门口给他抵偿兑命!”说完,程咬金跪倒在地给老娘磕了仨头,“娘啊,孩儿,我不孝,就此跟老娘别过,等来世,孩儿再在老娘膝下尽孝!”
莫氏夫人也无奈,眼睁睁看着人把儿子带走。把老太太哭坏了,但是没有任何办法。
就这么,程咬金被押到了东阿死牢。那就就开始审理了。东阿县县令能让在东阿县出现私盐贩子吗?这也是掉脑袋掉乌纱的事儿。能说来卫尔就是被打死在我东阿县吗?他得犯矫情啊。于是这县令也是上下打点,为了自己前途。您想,审这个案子,牵扯到两个县。另外牵扯到跨县审理呀。那些目击证人巡盐官都是历城县的。你审犯罪在东阿县审,你还得把历城县的人调到东阿县。另外,现场还很多疑点呢。比如这个来卫尔身上插的那把钢叉,那是谁扔的?程咬金扔的吗?大家说了:“没见程咬金手里有叉呀。”所以这个叉到底是谁插的?这个很重要。因为你说明不了来卫尔是被钢叉致死后,被程咬金扔到界碑上,把脑袋开开的。插上之后人并没死,扔到界碑上给摔死的。这是两种性质。如果是前者,程咬金把他捅在钢叉之上,这人死了,那就得证明一下,这个人当时是死在了东阿县,还是死在了历城县。
怎么那么矫情呢?不能不矫情啊,这牵扯到东阿县县令的前途呢,他当县官的就得矫情这事儿。至于是不是程咬金杀的,程咬金需不需要抵偿兑命,对他来说无关紧要。他得赶紧撇清自己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