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柄都进去了一截,只留尾部的圆环在外面。
“噗”随着苦无的拔出,喷射的鲜血浇了鸣人一身,本身就一身橘色套装的鸣人,现在成了血人。
“咦~,你离我远点,杀个猪,你整的这个埋汰。”风间嫌弃道。照说鸣人的天赋不差,就是这毛手毛脚的习惯根深蒂固。
两人打猎,风间是主要输出,鸣人辅助,为了锻炼鸣人,鸣人时不时还得当次诱饵,充当屠夫和搬运工。鸣人实力什么的,不好评估,体力倒是真给练出来了。明明比风间小两岁,跟着跑一天,仍然活蹦乱跳的。
“猪皮不要了,这猪皮太埋汰,处理起来还麻烦,干脆扔了,直接开膛破肚,拆骨取肉吧”两人合作了不是一次两次,这个时候,风间主要动嘴,鸣人动手。
一刻钟,肥硕的野猪,已经变成了一块块的肉块。被鸣人放在两个大大的背包里。
“好,这一包好肉,送到手打大叔哪里,他下了订单。这一背包,骨头,猪头,猪蹄什么的,送到孤儿院,应该够他们吃一顿了。你觉得怎么样?”
“好,就这么安排。”自从许诺鸣人可以日常蹭饭之后,树屋就成了鸣人每天必然打卡之地,偶尔去手打大叔那里换换口味。为了锻炼鸣人,还忽悠他接一些食材订单之类,各种产肉的野兽,鱼类,甚至是蘑菇野菜,主要顾客是手打大叔的拉面店。反正每天两个人混在一起,带着鸣人就没个停的时候,这些材料两人吃不完,全都给送到手打大叔那里,手打大叔能用就用,用不了就卖,别说,赚的钱两个人当成零花足够了。
鸣人的大苦无,就是攒的零花钱买的。至于风间,钱也攒的差不多了,之所以到现在还没去花掉,是因为还没有下定决心。
把多余的肉可以送到了孤儿院,不为别的,路过孤儿院,多看了一眼,就有了这个决定,反正打猎也是修行,顺带的事。没看见的时候,风间可以糊弄自己,看见了,能力范围内搭把手,何乐而不为。
武器不像吃饭,今天这顿可以凑合,明天那顿不喜欢也没事。这是战斗中最依赖的伙伴,一旦选定,这辈子的忍者生涯,估计都是以它为伴。弓箭,这个没得选,或者说,选择多得很,自从决定以弓箭为武器,这么多年来,做的弓,弩,得有个十几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