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铲,朝着小菜园走去。
“爸,江江今天上山碰见一只撞死在了树上的野猪。现在野猪被她藏在山里,你看怎么办?”
虞母这话里的意思可谓是丰富。
虽说山上的东西是公家的,但是像是打猎这种,一般都是谁家打到了就自家悄悄吃,村里也不会说什么。
但是她丈夫是大队长,在这个位置总要为了村子牺牲点什么。
就比如这只野猪,他们不是没有能力瞒着人将它处理了,但是丈夫和公婆都不是愿意自己私吞的人。
而且万一被发现了,自家丈夫的大队长一职就有了可被人攻击的污点。
虞爷爷也吃惊于孙女碰见一只撞死的野猪。
不是不吃惊,主要是事情的经过经过了双重润色已经由虞江打死野猪,变成野猪撞晕后虞江补刀,最后变成虞爷爷听到的虞江遇见了一只撞死的野猪。
即使如此虞江也还是受到了虞爷爷好一阵数落。
“爸,今天建设(虞父)去了城里,这只野猪怎么办得由您拿个章程出来。”
“这野猪我们不好占了,就拿到村里让大家分了吧。你赶紧去书记家让他来主持分猪,再让几个汉子跟囡囡一起去山上把野猪抬下来。”
虞爷爷说罢想起什么,转头问虞江:“囡囡,这头野猪是你发现的,按理说应该由你决定,但是你知道我们家的情况,爷爷只能擅自做主。”
刚被数落过的虞江:“爷爷,你决定就好,我也就是运气好碰见了而已。”
“好,爷爷也不会委屈我家囡囡,等晚上爷爷给你点钱,之后你自己去县上,想买什么就买。”
虞江也不推辞,她还想看看现在时代都卖些什么东西呢,没钱可不行。
“好嘞,谢谢爷爷。”
很快全家就分头行动,虞母去找书记,虞江带着虞爷爷和几个交好的邻居家大叔去山上抬猪。
虞奶奶则是在家准备一会儿装猪肉的桶。
野猪是她家囡囡发现的,猪血和猪下水这些归他们家不过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