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道德绑架?笑死,我根本没有好吗 > 第34章 阿北,你来真的呀?(1/4)
    另一边。

    林北终于是见到了传说中的法外狂徒张三!

    他身高接近一米九,身形偏瘦,戴着细边眼镜,穿着一件略显肥大的黑色风衣。

    脸上始终带着淡淡的笑容。

    “张律师你好。”

    “你好你好。”

    两人互相寒暄了一句。

    各自落座。

    张三叉着手说道:“林先生,你这个案子呢我在网上有所了解,但是为了更准确地把握案情,还是需要你尽可能客观地把事情经过跟我讲一遍。”

    “没问题,事情是这样的……”

    林北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述了出来。

    听了林北的讲述之后,张三笑眯眯问道:“林先生,你想不想让对方进去多吃几年公家饭?”

    “多吃几年公家饭?”林北面露疑惑之色,不过很快反应过来,眼睛一亮,“你的意思是,寻衅滋事罪?”

    “哦?林先生也是学法律的吗?”

    张三挺意外地看了他一眼。

    显然没想到林北居然能想到这一层。

    林北学着某些爽文里男主的标志性动作,摸了摸鼻子,很低调地说道:“略懂,略懂,这是著名的万能罪嘛。”

    “没错,寻衅滋事罪确实也被很多人戏称为‘万能罪’,当然在业内更习惯称其为‘口袋罪’。”

    “叫法不同,意思是一样的。”

    “简单来说,只要引发了恶劣的社会问题,产生了明显的社会矛盾,就能往这个罪名上面靠拢。”

    张三笑呵呵地说了起来。

    “这次对方在网络上造谣传谣,引导舆论,煽动网暴,已经是造成了公共秩序的严重混乱,成立寻衅滋事罪问题不大。”

    “关于这一点,在《最高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也有明确的规定。”

    林北赞同地点点头。

    不愧是法外狂徒,果然有两把刷子。

    “诽谤罪三年以下,寻衅滋事罪五年以下。”

    “只可惜这次算是同一行为触犯多个罪名,适用想象竞合,只能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不能两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