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道德绑架?笑死,我根本没有好吗 > 第144章 结婚当天,新郎爆改刑郎!(3/4)
怕是出了人命,林北都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当然了,如果真的是出现了严重后果,那肯定不可能这么快就从派出所走出来。

    必然是要经过更加繁琐严谨的程序,甚至可能要走到法院这一步,才能最终下定论。

    但不管怎么说,林北身上那是一点事儿没有。

    他出来后正准备先给父母报个平安,结果就听到隔壁询问室里,传来一道熟悉的大吼声。

    “他们都是我的好兄弟,这次我结婚,他们都是来帮忙和祝贺的,那个闹一闹也是我让的啊,咋了,这结婚的时候闹一闹,有啥问题?”

    欸?

    这不韩超群的声音么?

    林北念头一动,一个战术后仰,通过门缝往里面看了眼。

    确实是韩超群没错。

    他脸上满是干了的血迹,看着埋了吧汰的,但气势挺强的样子。

    坐在那边,仰着脑袋,梗着脖子。

    一副讲义气的模样。

    居然直接把事情揽到自己头上了……

    好家伙,别人都是“做兄弟,在心中,有事电话打不通。兄弟长,兄弟短,兄弟有事我不管”。

    更有甚者,直接就是“兄弟在,我喊嫂,兄弟不在我喊宝”……

    韩超群可倒好,还真讲义气。

    他真的,我哭死。

    当然,也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这傻逼压根儿不知道自己这一时脑热说出来的话,意味着什么。

    在法律上,这叫“教唆犯罪”。

    意思就是说,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的行为。

    举个栗子。

    张三跟李四说,你去杀了王五。

    李四这哥们儿也是耿直,真的听话去把王五给嘎了。

    那张三就是教唆犯。

    刑法中并没有“教唆罪”这个罪名,但教唆犯依旧会承担法律责任。

    简单来说,教唆他人犯什么罪,教唆人就以这个罪名承担法律责任。

    换言之,

    韩超群这一句话,在警察眼中,那就是在自己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