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上。
郝思文依旧在滔滔不绝地质证。
然而却始终是雷声大雨点小。
甚至光打雷不下雨。
说了很多,又似乎什么都没说。
这么一大堆话里面,最有用的就是一句万金油的质证词——
“不认可证据的证明力度。”
这句话说出来,就代表着这个律师找不到其他质证角度了,只能用这话来应付场面。
结果嘛
自然也是不需要多说,郝思文的质证根本站不住脚。
接着来到法庭辩论环节。
公诉人率先出击,历数赵昌明桩桩罪证,言辞慷慨,掷地有声,要将他严惩不贷。
郝思文辩论的时候,气势依旧挺足,但
说出来的话,却很没有水准。
根本不像是一个有着丰富经验,业务水平很高的律师能说出来的话。
在场不少人都心知肚明。
郝思文完全就是出工不出力。
如此情况之下,自然也是没办法扳回局面的。
但赵昌明似乎并未察觉到问题,还挺乐呵,觉得自己果然是请对了律师,听着就很厉害。
由于是三个罪名,所以这场庭审耗费的时间还是相对要长一些的。
一直到下午四点多,接近五点,才结束了法庭调查。
“被告人,你可以进行最后陈述。”
法官吴明生看向赵昌明说道。
赵昌明立刻站起来,看了眼旁边不远处的郝思文。
后者立刻给了他一个“肯定”的眼神,以及小幅度点了下头。
赵昌明得到鼓励,信心大增。
扬起头颅张口便来:
“法官大人!”
“本人虽然有错,但本人不承认犯罪!”
“我只是医术稍微差了那么一点点,以及在行医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失误,这也是我不愿意看到的。”
“我愿意给那些因为我的失误而受到伤害,蒙受损失的病患赔偿,赔钱,也愿意提醒自己,以后多多注意,提高技术。”
“但你们说我是刑事犯罪,这话没道理,我不承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