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道德绑架?笑死,我根本没有好吗 > 第663章 保持本心(1/3)
    江洋借(骗)钱的案子,就这样平稳落地,最终的结果也是大快人心,令很多人,尤其是当事人感到心情一阵舒爽。

    人,进去了。

    至于钱

    倒是还没那么快到账,但最起码能看到希望了不是?

    而且更关键的是这次的案子,有大腿(林北)可抱。

    就算江洋或者他父母想赖账,拒不执行判决啥的,也没关系,因为林北肯定会出手。

    轻则,钱顺利到账。

    重则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了解一下?

    现在江洋的父亲江大海和母亲郝桂芬只是拘留二十日,以及几千块钱的罚款。

    虽然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算是“进去了”。

    但跟进监狱那完全是两个概念。

    他们要是识相的话,就老老实实,该还多少钱早点还了,那啥事儿没有,林北也不会针对他们。

    可要是不长记性,非要继续桀骜不驯

    那后果如何,可就真说不准了。

    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他们家的财产?

    限制高消费?

    甚至是

    成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简称“拒执罪”,就是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简单翻译一下就是,法院判了,你有能力执行判决,但你偏不。

    当然,我们常说“抛开剂量谈毒性”就是耍流氓。

    所以要成立刑事犯罪,除了有具体的情节行为要求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构成要件——情节严重程度。

    如果情节轻微,是很难构成刑事犯罪的。

    比如这次江洋的天才父母,又是寻衅滋事,又是限制人身自由啥的,如果情节严重,就很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等。

    但由于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所以只是一个治安违法行为,没有达到刑事犯罪的程度。

    可要是情节严重的话,那就会成立犯罪了。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拒执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