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北话音刚落,便见对面的王芳娥跟李文静两人,都目光喷火般盯着他,那眼神,仿佛要将他吃掉一般。
充满了仇恨。
咬牙切齿的。
若不是有法警在旁边维持秩序,说不定她们还真就“嗷”的一嗓子冲上来了。
现在也只能是坐在那边, 小声地骂骂咧咧
“嗯。”
法官赵东升缓缓点头,开口问道:“二号被告人,三号被告人,你们的意思呢?”
本案三名被告人,各自编号。
林北是一号被告人,褚云强是二号被告人,赵香兰是三号被告人。
法官问完,褚云强便立刻答道:“俺也一样。”
赵香兰也道:“法官大人,我也是这个意思,我不认罪。”
“好。”
赵东升道:“鉴于三名被告人均拒绝认罪,本次庭审将重点围绕罪名是否成立展开法庭调查。现在开始举证质证以及法庭辩论,原告方,你们有证据要出示吗?”
“有!”
贾兆文立刻站起来高声道:“我这里有一份现场车辆的行车记录仪,清楚地记录下了被告人如何追赶死者,如何逼迫死者,并且致使死者亡故的全部过程!”
说完,
贾兆文提供了视频。
确实是当时路上一辆车的行车记录仪,也不知道贾兆文从哪儿搞到手地。
不过由于视角问题,以及车子本身就在行进,因此视频所呈现出来的画面,多多少少是存在一些“歧义”。
这也是贾兆文精心挑选的结果。
他要出示证据,当然要选择对自己有利的。
因此便有了这份行车记录仪视频。
“如大家所见,视频中可以清楚地看到,一二号被告人正在追赶死者,死者正是在他们的追赶之下,才会冒险横穿马路,最终亡故。”
“也足以见得,被告人与死者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
“就是他们采取了不当方法,才导致意外发生。”
“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