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林总,竟然是叶婉清的旧相识。
林正森没好气地说道:“我说是谁这么大口气,连我们品牌的代言人都看不上,原来是你叶大小姐。”
叶婉清不客气地回敬道:
“你不是去非洲挖矿去了吗?怎么跑回国了?”
林正森耸了耸肩,“我爸收购了这个时装品牌,让我来管理练练手,我就被他抓回来了。”
叶婉清不客气地笑话他:“看来你刚回国不久,现在看上去还跟个煤炭似的。”
其实林正森并不黑,只是男人正常的小麦肤色而已。
他的长相有几分潇洒不羁,小麦色的皮肤,反而给他添了几分风流洒脱。
简凌看着他们两个熟悉的样子,眼睛瞪得老大,一下子就呆住了。
“林总,你们认识?”
林正森耸肩,“当然认识了,叶家大小姐,人称苏城混世魔王,谁不认识?”
他跟叶婉清,从小就认识,也算是青梅竹马。
不过,他们两个是纯正的友谊,不掺杂任何男女之情。
简凌听到“苏城,叶家”这几个字,脸上瞬间露出了不敢置信的表情。
天啊,这个竟然就是苏城叶家的大小姐!
除了蓓市不可说的那位,年轻一辈里,最尊贵的就是她哥哥叶玄临!
自己刚才,竟然得罪了叶家大小姐,岂不是等于得罪了叶家?
简凌心里涌上浓浓的懊恼,怨恨地瞪了陆云窈一眼。
都怪这个贱人,要不是她的出现,自己也不会情绪不好,乱发脾气。
简凌尴尬地笑了笑,“原来是叶家大小姐,刚才是我有眼不识泰山,叶小姐大人有大量,应该不会介意的吧。”
叶婉清从鼻孔里哼了一声,“可别给我戴高帽,我这个人小心眼,你说的话,我都记着呢。”
简凌这种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作风,也就能糊弄糊弄男人。
对付叶婉清?那就太嫩了。
都是千年的狐狸,跟谁玩聊斋呢?
简凌没想到,叶家小姐一点面子都不给她,让她当众下不来台!
她的一张脸青一阵白一阵,跟打翻了调色盘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