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守走廊,等我撤回去以后,咱们俩去地库装东西!你我得手后,出来接替老二和卢兴的位置,让他们拿第二次,得手后第一时间撤离!”
老大将视线投向方世东的照片,再次确认了一下他的模样,重重点头:“放心吧,不是头一次干活了,这点事不叫个问题!”
“这次跟往常不一样,以前咱们都是盯住目标,找到合适的时机,给一枪就完事了!但今天这件事的周期太长,把人干死是小事,主要得拿着钱走!而且这里是办公区,咱们不能蒙面,一旦漏了脸,肯定得出去躲一阵子!”
霍振洲顿了一下:“瑾龙如今正是多事之秋,遇见事绝对得往下压,但枪一旦响了,这案子爆雷的可能性也不小!”
老大慵懒的回应道:“无所谓,我们哥仨都是随风飘的蒲公英,落在什么地方都能活!”
霍振洲在等待方世东到来的同时,也跟老大闲聊起来:“说起这个,我反倒有些好奇,你们哥仨没家没业的,这次怎么需要这么多钱?”
“报恩。”
老大舔了一下嘴唇:“我爹娘没得早,我们仨在村子里,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当年对我们最好的,就是村里的于凤春!我爸生前跟他是把兄弟,那时候他家特别穷,但我们只要去了他家,新衣服新鞋都能穿上,过年家里就一盘带肉的菜,它得让我们哥仨先吃!
最早的时候,我们觉得于凤春是傻逼,自己儿子都不买新衣服,却给我们买!但慢慢长大了,才发现他对我们好,是因为这人是个爷们!老三十六岁那年,得了一场病,于凤春把家里的驴卖了,给他做了手术!”
霍振洲微微点头:“那个年代的人,都质朴,还没学会往钱眼儿里面钻!”
“好人不分时代,这句话只是恶人的借口。”
老大的手掌,不断在衣兜里重复着握拳、摊开的动作,以便可以随时达到开枪射击的状态:“后来我们哥仨走出了村子,能赚钱了,但于凤春死了!不过他儿子挺争气,考上了一个好大学,是我们村里的第一个大学生!”
霍振洲愣了一下:“我还以为,你们要报答的人是于凤春。”
老大摇了摇头:“他儿子比我小两岁,大学毕业后,在上海那边的一个大公司上班,好像是整金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