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角,令其由灵兽境界跌落成狗,然后就能听懂他的“嗷嗷嗷”的原因?
“你要带我离开这里?也行。”
楚平生纵身而起,直接跳到它的背上,任火麒麟载他离开网道密布的凌云窟。
虽然没了可以燃火的鳞片,火麒麟的皮肤依然很烫,普通人是很难在没有特殊鞍具的情况下骑乘它的,也只有吞噬大量麒麟血,火抗远超人类的他才能轻松驾驭。
火麒麟的家就是凌云窟,由它代步,自然能够抄近路离开,当这被剥光鳞甲,砍断双角,跌落境界也散去凶顽的半灵兽载着他来到凌云窟外,就见风云对向而立,两人中间倒着一具尸体。
他的老丈人雄霸已然气绝多时。
“秦霜呢?”
步惊云说道:“霜师兄不忍看这一幕,提前走了。”
“哦。”
“楚兄弟,你骑的这是……”
聂风听到身后动静回头打量,情不自禁往后退了两步,垂在侧襟的手重新按在刀柄上。
对人,他自然是没想法的,对那只红色大狼狗,他很好奇。
“就凌云窟里的火麒麟啊。”
“火麒麟?”
他当然见过火麒麟,可眼前的大狗给他一种似是而非,不太像的感觉:“它怎么变这样了?”
“这个……不好说……”
楚平生没有多解释,由二狗形态的火麒麟身上跳下,拍拍它的屁股:“行了,回家去吧,以后别再随便伤人了。”
火麒麟不动,就呲牙咧嘴在他脚边蹭,跟一些猫和马的亲人动作差不多。
“楚兄弟,它好像把你当主人了。”聂风一脸活见鬼:“火麒麟凶性惊人,你是怎么做到的?”
“怎么做到的?”
楚平生看看掌心已经愈合如初的伤口,心想滴血认主?但那不是修真小说里收服法宝的操作么?火麒麟应该不算吧。
“这个……不知道……”
一个“不好说”,一个“不知道”,给聂风整自闭了。
步惊云没那么多问题,由火麒麟联想到手里的火麟剑,提起来丢过去。
“雄霸死了,它对我没用了,还给你。”
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