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所知道的盘龙城史实,好像都被改变了。
乱套了,一切都乱套了。
(《闪金平原-被偷走的光》,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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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后放晴,碧空如洗。
草叶上还沾着水,三个月一次的大集就如期在永望镇举行。
十里八乡的居民都来赶集,土神庙前的空地昨天还冷冷清清,今天就摊铺林立,各式日用手工、米面粮油、熏肉腊肠、鱼干菜干、皮草布料……虽然货品朴实,但主打一个琳琅满目。
小孩子在糖果摊子附近打闹嬉戏,年轻的姑娘们花枝招展。
生活再清苦,总有忘忧一刻。
有一支队伍徐徐往这里靠近,是五六人赶着三十来匹骏马。
其实也不用他们怎么赶,马儿自发跟着前面的人走。
然而集市上的人们一见他们,脸就沉了下来;原本一片熙攘,如今分外安静。
有人嘀咕:“他们怎么来了?”
这支马队目不斜视,从外侧绕到市集另一端,找了个位置安顿下来,插好牌子——
他们是卖马的。
不远处飞来一个皮球,骨碌碌滚到队伍里的一名少年脚下。
他低头拣起皮球,见不远处站着一个五六岁的孩子,脸蛋红得像苹果,正笑嘻嘻冲自己挥手。
“我的,我的!阿迅哥哥,我的球!”
他有多久没见过这么友好的外族人?
上回赶集时,他就认得这个男孩。阿迅笑了,走过去蹲下,把皮球递给他,正要跟他再说两句,男孩的母亲却从后头奔了过来,一把将儿子拽走:
“不理他!跟谁玩不好,偏偏找他们干啥?”
她还狠狠瞪了阿迅一眼,警告他:“离我儿子远一点!叛徒!”
阿迅脸上的笑容变成了苦笑,看这妇人朝地上吐了口沫子,飞快抓着儿子走掉了。
他孤零零站起来,周围七丈内一个人也没有。
这个地方也不欢迎他们,但阿迅已经习惯了,并且他们从赤谷带来的也是一等一的好马,粗壮结实、大头深躯,筋腱发达,很适宜驰骋冲杀。所以这里冷场了一会儿,还是有人上来议价买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