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还留下了一双方便打字的手套。还贴心地把毛毯留给他
十二月的天一天比一天冷,空旷的教室里更是阴森森的。李庄生应该会很不适应,胡梦蝶早就注意到李庄生的手指有些僵硬,毕竟他之前打字都是在温暖的空调房里。
但李庄生天性就是个傻子,对别人百般讨好,对自己的生活条件却不甚在意。
若是旁人如此,他恐怕早就注意到这一点,并且早早为她买下手套了。就像他在网上“给自己”买了一条毛毯,最后还是盖在了胡梦蝶的身上。
这么想着,胡梦蝶鬼使神差地挑选了一副方便敲击键盘的袖筒式的手套。但是到手后却没有送出去,因为心里憋着一口气。
终于,送出去的时机到了。
我可不是关心他,而是让他忘不掉我!胡梦蝶心里跟自己说。
她了解李庄生的为人,就算喝奶茶,也会把剩下的椰果或者珍珠全部吸完,完全不存在浪费的念头。所以手套一定会用。
只要用了这幅手套,就会自然而然地想起这手套是她送的。天天和他在一起的人消失了,他一定会反过来怀念。
胡梦蝶觉得自己这种行为算不得绿茶,因为若论上屋抽梯,李庄生才是最无耻的那一个。
先让人离不开他,然后再抽身就走。大水漫灌,用爱将人围困在孤岛上,不知不觉,已经进退无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