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回到红火岁月做俗人 > 486大衣(1/6)
    唐文邦之所以拍加急电报,唐植桐猜测是由于押运车次的缘故。

    自己写的信这个星期四才能到安东,也许是那边下了雪,投递员去林场晚了两天,而往四九城来的火车星期五就返回。

    阴差阳错之间,唐文邦错过了回信的投递时间,如果还是写信,那自己得等下一个星期才能收到回信。

    可能是自己写的信,让大伯误会了,认为这边缺粮,为了让自己更早的知道那边河面的情况,他才选择了发电报。

    至于为何不打电话,一来是电话漏音,二来路途遥远,转接很麻烦,有时候大半天都不一定能接通,不见得比电报更快。

    一切都是唐植桐的猜测,他并没有说出来。

    吃完晚饭,小两口回西厢房,唐植桐找出买的印台。

    上面有个白头翁,小王同学说这叫白头富贵,一直到白头都能富贵,寓意挺吉祥的。

    唐植桐看的仔细,然后找出一张纸,照葫芦画瓢,想出上一稿。

    从木雕师傅那得来的宝贵经验,要想做梳子,最好先画出一稿来,然后贴在木头上,再一点点的刻出来,这样不容易出错。

    “你画这个做什么?”小王同学看自己丈夫专注,一边勾着毛衣,一边走到他身边,问道。

    “哦,我琢磨了小发明,想先试试能不能行。”尽管唐植桐不想再骗小王同学,但为了保持礼物的惊喜性,他还是撒了谎。

    “哦,需要我帮忙吗?我画的能稍微好一点点。”小王同学不疑有他,对于丈夫,她向来是支持的。

    “e……也行。个头别太大。”既然是借口,那就没理由拒绝,唐植桐在纸片上画了方框,圈定了位置,然后起身,将座位让给了小王同学。

    小王同学放下毛线、未完成的毛衣,坐下来,一笔一划的勾勒起来。

    “你这水平可以啊。”这回换唐植桐站在小王同学身旁,小王同学不光毛笔字写的比自己好,这画工也像模像样。

    “以前学校里学过。”小王同学专注的作画,并未抬头。

    “真好。”唐植桐发自肺腑的赞叹道。

    就这种教学水平,妥妥的素质教育,再下去六十年都不一定能普及……

    小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