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身前系着一块洁白的围裙,面带笑容,手里握着一柄尖刀,正在慢条斯理地处理着案板上的食材。
他面带笑容,动作轻缓。
每一次下手,刀身划过的痕迹都给人一种机器优雅的感觉。
不远处,音响中正播放着075倍速的“拔叔做人小曲”,给拔叔做菜的场面又平添了几分文艺范儿。
裴淳华看了一眼拔叔做菜的身影,脸上带着好奇。
“没想到啊,麦斯居然真的会做菜。”
大甜甜连续点头:“对啊对啊,我本来以为他在《汉尼拔》里是摆拍来着,纯粹立的人设。但现在看起来,非但会做菜,而且水平不错来着。”
“人?射?”
“哦,就是用来宣传给粉丝的形象,本人其实并不这样。”
“明白了,舔舔,谢谢你,我有学会一個名字,人射!”
“……”
两人说话用的是汉语,所以也不担心麦斯听懂。
裴淳华话说一半,突然看向周墨。
笑道:“周,你们华国有句古话,会做饭的男人最迷人,还有另一句话:要抓住一个女人的心,得先抓住她的胃。
所以,你会做饭吗?”
周墨哭笑不得。
这位姐也不知道从哪里看来的地摊文学,时不时冒出来一些经典语录,还一股大佐味儿。
大甜甜没等周墨说话,立马炫耀地说道:“周墨会做饭哦,而且炒鸡好吃!”
裴淳华眉头一挑。
“哦?是吗?
那不知道比起麦斯来怎么样?”
周墨忽然想起网上的传闻。
拔叔做菜优雅,而且做出来无论是摆盘还是菜品,外观都非常好看。
唯一的问题就是很难吃。
“我觉得应该是我更好一些。”周墨微微笑道。
“哦?这么自信?周,你要证明一下啊!”裴淳华笑着说道。
说完,她像是又想起来了什么,露出一张国内网民非常熟悉的表情——
鲁豫!
裴淳华思索着说道:“我记得用你们那边的话说,当自己表达怀疑的时候,可以说这句话,叫做……‘真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