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赵局赶到指挥部,在邵大旁边坐定,邵大才招呼技术中队的人回到指挥部,并且宣布专案会议开始。
依照惯例,先由技术中队的队长汇报现场勘查及法医解剖的情况。技术中队长,先是把现场的外围情况介绍了一下。这些我们也都了解,接着就介绍其现场的情况。他把房屋结构以及死者所在的屋子的现场结构大致先作了介绍。然后介绍起现场的一些细目情况,由于现场被破坏的厉害,他的介绍当中充斥着可能,大概,推测等许多不确定词汇。这直听的邵大赵局,把眉头皱的更加紧了。
另外技术中队长还说了一个情况,由于现场保护,几乎没有怎么做,现场进出的人员无法框定,所以技术中队在整个犯罪现场提取了大量的指纹,脚印以及微量物证信息。但这些信息当中有哪些是属于犯罪嫌疑人所留的痕迹,一时是无法判断的。
然后法医也对尸体的检验情况进行了简单汇报。总之死者的死因是因机械性窒息死亡,而且后脑上有一道长约12厘米的开放创口,法医判断这个创口是一种带螺纹的钝器所留。
死者的死亡时间框定在饭后三小时,由于家属报案时间较晚,这中间又对死者的尸体进行了清洗。因此死者身上所留的痕迹线索也是难以确定。特别是死者的颈部,她的致死部位有多人接触到了这个关键部位,还进行了抹洗,虽然说提取到了一些dna等微量物证,但参考的价值不大。
技术中队还详细介绍了整个现场的出入口,对现场的这些出入口进行了仔细的勘察,但未发现有破坏的痕迹。因此犯罪嫌疑人进出现场的通道也是难以确认。
另外现场由于进行了清理和打扫,根据死者家属的回忆,一时也难以确定现场有无失少财物。
总之,现场留给我们的案件,甄别依据是少之又少。关键还不可靠,让我们就算找到了犯罪嫌疑人,也难以用可靠的现场证据进行甄别。
赵局此时提出质问:“联山派出所出警的民警在不在,你们难道不知道要保护现场吗?现场被破坏成这个样子,你们这简直是渎职,一定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否则以后每个案子都这样,我们还要不要破案了,还要不要抓犯罪分子了。你们联山派出所的人简直就是在放纵犯罪,真是乱弹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