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引发了双方的冲突。而且当时上前打死者的就犯罪嫌疑人一个人,其他的人只是在旁边互骂,互相对质。后来就是死者和犯罪嫌疑人互殴,犯罪嫌疑人因被死者打了好几棍,情急之下就拿出了放在口袋里面的匕首,然后就捅了死者几刀,最后死者不治身亡。这样一来一场群架就变成了两个人单挑,而且打架斗殴也是因为双方情绪激动导致的,逐步升级才至严重后果。所以这样在场的其他人全都没事了,有责任的,一个被抓了,另一个已经死了。反正这时候你往死的身上按多少罪名都死无对证了。”
我问:“那这么一来,犯罪嫌疑人就要承担所有的法律后果,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弄的不好犯罪嫌疑人是要以命相抵的,这犯罪嫌疑人会不喊冤叫屈吗?毕竟事情很清楚就是他的少东家惹出来的,现在全把罪名安在他一个人身上,是不是有些过分了?”
“犯罪嫌疑人当然不愿意承担所有的罪责,这就需要我们给犯罪嫌疑人弄清楚状况了。首先,这次的事件主角是他老板的公子,也就是这公子有没有事直接关系到老板家的未来。本来他就是替老板看家护院的,现在主人有事他当然要挺身而出,这样老板一定会照顾好他的家人的,让他在牢里也没有后顾之忧。据说我们在重新取证前,老板已经和犯罪嫌疑人谈好条件了,一次性先补偿犯罪嫌疑人家属两百万,换他一个人把责任挑下来。同时未来,犯罪嫌疑人的小孩上学就业都有老板照顾。你想,我们也和犯罪嫌疑人分析了,如果他不接受这些条件,把老板的公子拖下水,他不仅得不到这些优待条件,更重要的他一样脱不了罪责,该坐牢还是一样坐牢,结果不会比现在要好。最重要的,他自己也清楚,他们一方居中联络就是他自己,他也是本案主犯之一,就算有老板公子分担,他也讨不了好。而且带刀子,包括用刀子都是他自作主张,这事情不能怪到老板公子头上。最重要的是他把老板公子拖下水的话,那么其他参与打架的人也就一个也跑不了,都会被拖下水。你说这些人包括他们的家人是不是会恨上他,万一这中间有些人对他的家里人进行报复,他自己身陷囹圄,又怎么保护他自己的家人。因此我们替他分析透后,虽然他是一万个不情愿,但是形势比人强,他也不得不接受我们的安排,把所有的罪责都担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