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问话的一开头我们就询问了这个妇女是否认识死者,但是我们说出死者的名字,这个妇女却茫然无知。
于是我们拿死者的照片让她辨认,这时她才承认认识死者。于是我们重点询问她是如何认识死者的。
一开始,这妇女百般抵赖,只说和死者就是泛泛之交,一起吃过饭,是在朋友的安排的饭局上有一面之缘。
后来我们祭出了杀手锏,告诉他我们掌握了她的开房记录,如不老实,我们会找她的丈夫来核实情况。
这样这个妇女才像霜打的茄子,顿时蔫了下去,对我们完全敞开心扉,讲清楚了一切我们关心的问题。
她如实交代了和死者的关系,她说她尽管不知道死者的真实身份,但是她和死者也是情人关系。他们是在朋友的一个饭局上认识,后来互相留了电话。通过电话闲聊,一来二去,两个人就勾搭成奸。
后来死者就到了我们查到住宿记录的旅馆去开了房间,两人就是在那旅馆里发生了性关系。之后,只在电话里进行联系,她也反应到这些天死者突然失去联系了,但是两个人毕竟是偷情关系,她也不好多问。
直到我们找上门,她也不知道死者的状态。我们在询问她的过程中,自始至终都没有告诉她死者已经死亡的事实。我们就是想试探她的反应,是否提前知晓死者死亡的事情。
因为我们领导怀疑,会不会是这女的奸情暴露,然后联合其丈夫谋杀奸夫。为了证实我们的猜测,我们先让这女的带我们去了那个旅馆,辨认了他们发生关系的房间。当然,房间后续的技术处理由技术中队完成。
同时,我们也立即在当地派出所传唤了女的丈夫,我们重点询问了其丈夫在死者失踪当天的行踪和轨迹。
当然不能是简单的询问,我们其他探组的成员,对询问出来的内容进行一一的查证核实。直到排除所有嫌疑,这才释放了妇女和妇女的丈夫。
如此一来,这妇女的奸情八成是瞒不了她的丈夫了,但是她的丈夫之后有无追究我们也无从考证了,这里略过不谈。
我们花费了一周时间查证这条线索,最后证明这只是死者的一次偷情行为,和死者的失踪死亡并无关联。正应了那句:上面一句话,下面跑断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