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判断侦查方向是完全不一样的 如果选择是拦截的话,那就要对现场周围附近进行大范围的排查,如果是选择尾随,那么在其经过的沿途都要进行排查。当然尾随的排查量会非常的大,我们刑大能不能承担这样的任务还是真不好说。
由于我们的局长对我们刑大工作并不重视,如果进行大范围排查,势必要牵动其他部门的警力,局长未必会答应刑大的请求。
葛大最后思索再三,决定听取技术中队的意见,选择犯罪嫌疑人是拦截的可能性比较大,这样就可以把排查范围限定在犯罪现场周围,这范围不广的区域。我们刑大自己的力量就完全够用了。
尽管陈大再三陈述自己的意见,葛大还是力排众议,选择在犯罪现场附近进行排查。这次的案件技术中队提取到了犯罪嫌疑人的dna信息,并且通过dna的技术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血型。我们只要排查特定血型的人就可以了,如果是特定血型的,就提取dna信息,交给技术中队做进一步检验。
由于我们公安局没有化验dna的仪器,所以这样的检验要送市公安局去检验。因此他们需要收集一批,在集中送检。
排查范围很快框定,我们就是按照各自的范围进行排查。
排查进度挺快的,因为现场附近本身比较偏僻,也没有多少人家,我们很快就排查清楚了。但是犯罪嫌疑人并没有浮现出来,于是指挥部决定扩大排查范围。一下子现场周围几个村都囊括进去。
于是我们开始了长达一个多月的摸排,我们凭借着白加黑,五加二的精神。整个一个月都是在几个村里打转。
那些老百姓都对我们很熟悉了,但是犯罪嫌疑人仍旧没有任何线索。于是我们又再一次扩大排查范围,但这个时候效果已经没有了,我们去排查的时候,除了对一些可疑人员取血样,验血型也没有其他的手段了。
而且此时排查范围已经扩展到了死者工作的工厂附近。同时对死者关系人员的甄别也已经全部结束,该提取dna样本的都进行了提取。但是也没有比中犯罪嫌疑人。
此时葛大对侦破此案完全失去了信心,在最后主持一次专案会议以后,就成立了专案组。组长由我们分管副大队长陈大负责,我是专案成员之一,因此主要以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