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当讨好囚犯了。
“对了,刚才在泡澡的地方,贝斯特说的那个叫弗里蒙特·霍尔德的事情,你听说了吗?简直是太励志了。”
“伙计,墨西哥能当上老大都励志,但这可不代表是正路,什么时候死了都不知道,你可不想你的脑袋跟你的屁股亲吻在一起吧?”
两人聊着进了监狱,看守看他们这么早回来,还问了句,“卡萨雷,你的钱被集市的女郎骗光了吗?”
至于维克托?
他可不敢嘲讽,人家连第三监区的毒枭都敢打,何况是自己?
卡萨雷回了個中指,这全球通用的。
在宿舍分开的时候,维克托还给他多拿了两盒柯尔特子弹,叮嘱他注意安全,如果看情况不对,就先开枪。
卡萨雷见他这么慎重也是答应。
回到房间,维克托打开日记本,忽然脑袋里突然想起了贝斯特说的那个人。
弗里蒙特·霍尔德的事迹。
还真挺传奇。
……
这弗里蒙特·霍尔德黑吃黑,他同样身世比较悲惨,听说家里也被毒贩给杀了,才决定当警察。
但墨西哥警察,根本不敢找毒贩麻烦。
他自己就想办法,直接单枪匹马闯进黑帮的销售酒吧,抢了4000美金的货!
按照1987年的标准,在墨西哥杀一个人大约是“1200比索”,你找的当然不是某个组织的成员,而是路边拉个半大小子,他们会干。
当然,现在是1989年,也许涨价了,也许降价了。
毕竟,社会动荡、福利减少,都开始内卷了。
可4000美金足够出卖自己的灵魂。
这个世界是利益为先,就算是你再好的朋友,再好的兄弟,只要利益有冲突的时候,什么都会忘记,人心是很复杂的,有钱不单单能使鬼推磨,还能磨推鬼了。
但刚好,霍尔德有“廉价”的道德,他胸怀仇恨,他闭上眼就能看到父母和兄弟姐妹们质问他,为什么不报仇?
他睡不着。
他原本以为这辈子也就这样了,或许烂死在那条街,救济院的人给收个尸,然后这个世界再也没有人记得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