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孙子。
哦不,是胖少爷。
我答应了,后来几十年,也做到了。
我张齐正不是个好人,但确实是因为他们,我彻底改头换脸,不再是个可怜人,起码不是最可怜那个人。
京城是个好地方,富贵迷人眼。
但我却从未迷失,我清楚的知道自己爬到这里有多难,我很爱惜自己的羽毛,我会继续朝上攀,不择手段。
长公主是我一眼选中的杆子,她是个很美的女人,或者说最美的女人,起码我再没见过比她容色更出众的人。
可她也是真不好哄啊,只一下就让我无处遁形,我老老实实收起那些花花肠子,一本正经的开始为她办事。
要说爱上柳絮真是个意外,却又好像理所应当。
注意到她,也是因为她眼里透着的愚蠢,竟半分看不出心上人喜欢她的好姐妹。
真是,笨死了。
但她也是真的可爱啊,赢了比赛叽叽喳喳蹦着,一个大家闺秀,牙龈都笑出来了,那样明媚的朝阳,就这样在我未曾察觉的时候,一点点挤进了我仅露一丝缝的黑心里。
我对自己的异常很敏锐,放纵的同时也开始更拼命。
要不说我眼光好呢,长公主的成功来得很快,我爬到高位,登阁拜相得毫无悬念。
我开始试着露出獠牙,频频出入柳家,但柳大人看不上我,他说的很直接:“恕老夫直言,你并不适合我家絮儿”。
我疑惑的笑了。
不适合?因为出身吗,我很清楚不是的,柳家啊,一家子的清明干净之人,这才是他不答应的缘由吧。
我很复杂,我于黑暗中长成。
说开后我没再去了,而是攻陷那个笨笨的小娘子,却陡然发现,好家伙,她不是喜欢娘们唧唧的叶世杰吗?
我等着她出情伤呢,这会儿对着姜景睿脸红个什么劲儿?
这家伙的贼心思我一直知道,又一直没放在眼里,毕竟在我看来,那小娘子好的是文绉绉会读书那款。
比如,我。
完蛋。
一不留心差点被偷家,我利用职权,马不停蹄把这小子丢去了某个犄角旮旯,美其名曰历练调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