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通市民看来,在汽车后座上载孩子,并没有任何问题。”
“确实,所有人都知道要系安全带,但那只是驾驶席的安全带,副驾驶席的安全带也没有强制规定,更别说是后座安全带了。”
“而我当事人阿笠博士的车,恰恰好是没有后座安全带的。”
“但这是通过车检,能够上路的合格车辆。”
“也就是说,我当事人阿笠博士,带着孩子上路时,驾驶着合格车辆。”
“最终的问题就是三个孩子并不是他的,他没有监护,不能决定孩子是不是要用安全带,而是必须给孩子们系安全带。”
“警方认为我当事人阿笠博士,没有尽到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
“给三个未成年人,给道路上的其它车辆,带去了危险。”
“但根据警方提供的笔录,三个孩子的父母,是知道他们的孩子,会跟我的当事人阿笠博士出去露营的。”
“换句话说,三个孩子的父母同意,把三个孩子的临时监护权,交给我的当事人阿笠博士。”
“那么,我的当事人阿笠博士作为三个孩子的临时监护人,有权决定孩子们可以不用安全带。”
“如果我的当事人阿笠博士的车,当时是有后座安全带的,我相信警方也不会逮捕他。”
“但他的车上,恰恰本就没有后座安全带,以至于警方认为,他一开始就没有从保护孩子们的角度出发。”
“只是我刚才也说了,那辆车是车检合格的,可以上路的车。”
“实际上,我的当事人阿笠博士作为一个,一辈子都遵纪守法的普通人。”
“由于从来从来没有任何人告诉他,相关法律的变动。”
“他并清楚,未成年人在汽车后座上,需要系安全带。”
“当然,没有去学习是他的错,但没有人通知他,这难道也是他的错吗?”
“无论是车检方面,还是交通警察的交通推广周之类的。”
“我相信,只要他们提一声,您这车的后座上需要加一条后座安全带。”
“那么,我的当事人阿笠博士,一定会奉为圣旨的去做。”
“我相信,只要他们宣传,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