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名誉,而四人有恃无恐,反正很多事情说不清楚。
松平守更是竭力表示,事情跟他无关。
而片桐正纪咬定,苏芳红子当年开车撞死了他的妻子,然后逃逸。
证据就是,苏芳红子当年有一辆与肇事车辆一样的车,在事发后,就又买一辆车。
显然是不敢把旧车开出来,所以用新车代替。
长良春香则咬定,苏芳红子当年因为负罪感而去找大师,然后为了减轻心中的压力,就把肇事逃逸的秘密告诉了照顾她的女佣,也就是蓝川冬矢的母亲。
最终,苏芳红子逼迫这个当时,最亲近她的的女佣自裁了。
而毛利小五郎咬定,苏芳红子之死,是一起策划良久的密室杀人事件。
主犯蓝川冬矢,杀了苏芳红子,为他母亲报仇。
然后利用公司的人,阻止警方解剖苏芳红子的遗体,最终把苏芳红子火化了。
由此成功毁灭了证据,避免被警方逮捕。
三人拿不出更多的证据,无法支持裁判廷相信三人。
但蓝川冬矢也拿不出证据,确定三人是错的。
裁判廷休廷,下午拿出了结论,就是遵从无罪推论。
既然没有办法证明苏芳红子是有罪的,那么苏芳红子就是无罪的。
既然是无罪的,那毛利小五郎,片桐正纪,长良春香,松平守四人就是在败坏苏芳红子与蓝川冬矢的名誉。
四人自然不服,律师辩解表示苏芳红子心理不正常,请求裁判廷可以让医生证据。
裁判官征求蓝川冬矢的意见,因为这是隐私,可以不谈。
不过如果不谈,官司就打不下去了,各回各家。
蓝川冬矢却是同意了,如此再次休廷,等待医生那边的报告。
而毛利小五郎,片桐正纪,长良春香,松平守四人也松了口气,因为放心了。
蓝川冬矢的目的不是找他们打官司,而是要向人们揭露,苏芳红子是个具有双重人格的疯子。
这样一来,哪怕没有证据指认苏芳红子犯罪,但人们都会认为苏芳红子真的犯罪了,否则也不会被负罪感折磨成疯子。
更不会逼死最亲近的女佣,那肯定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