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我也能够找到天下,让世人所敬仰,让世人都知道我朱棣永远不落于人。”
“当年唐太宗李世民能够做到的,本王,也能够做到。”
“虽说当年唐太宗李世民没有密谋造反,只是杀死自己大哥,但是对于本王来说也未尝不可。”
“就算当一回赵广义,又能如何?”
“赵广义杀兄夺位,本王,亦可。”
朱棣从决定带兵北伐的时候,他就已经想好了自己,哪怕弑兄夺位,也一定要登上这万人敬仰。掌控天下的至尊之位。
而他想要夺得自己想要的一切,必须得付出一定的代价。
这一次他带兵北伐就是做足了准备,就算回去被朱标惩罚,又有何妨?
只要他能够在北平的军中留有威望,那自己之后就能够更好办事。
这一次只要能够得到一个小胜即可,并不需要得到什么样的大胜来证明自己。
他知道要攻破一个北元王朝部落,就足够吹嘘了。
到时候,不仅仅不会有罪,反而有功。
更何况自己小小年纪就能够带领1万大军前往莫回草原之上立下军功,又会给世人一个什么样的印象呢?
强大?勇猛?还是其他?
所以朱棣直接带着1万大军前往漠北,并不指望自己能够如同霍去病一般直捣黄龙。
只希望获得一些功勋,不至于让自己这一万大军白来一趟。
而这一万大军只要尝到了甜头,那么很容易就能够被自己收服,为自己麾下的效力。
这个付出,是必然的。
朱棣想要得到属于自己的一切,那就必须得未雨绸缪,而他这一次就是想要在北平留有声望,只要他在北平的声望达到了鼎盛,那他想要造反,才有底气。
否则,连周围的兵马都调动不了,他如何起事?
“这里应该就和林了。”
“现如今我也已经深入草原,怎么一点人也看不见。”
“真是奇怪了?”
郑亨眉头紧锁,自己已经到达了和林,却啥人也看不见,这让他感觉有些疑惑。
他也已经深入草原,就算不能够看见人那尸体什么的总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