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诩聪明的脑袋瓜并不知道,他在格伦镇干坏事的时候碰到的并不是正常的狗狗。
然而他的观念已经有所扭曲,扭曲到甚至不认为一只浑身没有皮毛且直立起来两米多的疯狂恶犬有什么问题。
他现在满脑子都在回味着当自己激怒了血族之后所获得的那种诡异力量的美妙感觉,甚至于连享乐屋那样的温柔乡都不再能够引起他的兴趣了,在那股无可匹敌的力量消散之后,他现在是吃饭也不香睡觉也不甜,手里的香烟都变得寡淡无味了起来。
他渴望再能有一次机会,这一次他会拥抱那黑暗中的尖塔……
……
…
夜晚,为了尽快让自己的恢复到最佳状态,血族兄妹最终还是选择对活人下了手。
克劳斯的伤势过于严重了,他需要的是最纯粹最鲜活的血液。
为了防止事后被那位黑衣的执法官找上门,他们只能挑选那些游荡在街头无家可归的流浪汉作为下口的对象。
尽管这些常年没有洗澡的家伙散发着令人作呕的气味,但血族兄妹别无选择,因为只有流浪汉的失踪不会引起执法队的注意,即使周边居民注意到了流浪汉消失了,也不会去执法所报案的。
这是该隐赫斯特血族人咬穿过的最脏的脖子,即使用餐之前已经吩咐仆人将流浪汉的身体反复刷洗过好几次,但依旧无法洗去那股垃圾一样的酸臭味。
……
那些行走在夜晚街头的流浪汉们,往往当他们在泥泞街道上寻找着没有燃尽的烟头的时候,只听得见身后传来马车的声音,紧接着眼前一黑,整个人就被拽上了马车车厢。
生命结束之前,最后能够看到的画面,就是那阴暗车厢之内几张苍白得吓饶人脸。
…
血族人与它们的仆从速度太快了,以至于四周街角那些浑浑噩噩的监城守卫根本就没有任何察觉。
而流浪汉被吸干血液后的尸体会由血族饶仆从们处理干净,任何痕迹都不会留下。
讽刺的是,血族饶这一系列行径其实是密斯卡托尼克与教会共同默许聊……
……
饮下鲜甜的人类鲜血之后,克劳斯那干瘪、苍白的身躯终于再次变的饱满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