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
抬起头,威克多眯起眼睛。
阳光正烈,正能照亮眼前混乱走来的农奴兵们。
将绿色的眼睛藏在兜帽的阴影之下,他仔细地观察着眼前大约七十步外农奴兵们。
农奴兵只是习惯性的称呼,他们并非农奴,大多都是公簿农和流民,只有少部分是领主的隶农。
不过领主的隶农还承担了一些家养仆从的位置,是主家的亲信,不太会上战场。
对于流民来说,隶农反倒是公簿农的高级形式。
他们想跪还没这门路呢。
如同便桶中浮在尿水中的大便,那些农奴兵们聚成一个个小团,一会儿和这边贴在一起,一会儿和那边贴在一起。
拥挤的地方,仿佛站脚的地都没有,宽敞的地方,向同伴喊话都听不清楚。
这些农奴兵身穿满是破洞的麻布衣裳,将布满雀斑、鞭痕与瘢痕的身体暴露在空气中。
就外形而言,和几个月前的威克多别无二致。
就身体素质而言,伙食才好了两周,才训练了两周的威克多,没比他们好多少。
可威克多却没有多少害怕的情绪。
在这群人中,最有战斗力的团体,恐怕就是流民中精英兵种——无赖混混了。
他们以欺骗和勒索小民谋生,时常打架斗殴,好勇斗狠,打烂仗自然是平民之最。
这些人曾经是威克多这些公簿农们最害怕的群体之一。
当这上百的农奴大军站到他们面前的时候,那些曾经让他们害怕的人出现的时候。
不仅是威克多,大部分黑帽军的士兵们心中都升起了一种难以言说的感觉。
他们的心脏在紧张地砰砰直跳,口干舌燥,不少人的身体都开始颤抖起来,握着枪杆的手暴起了青筋。
这却并不是害怕。
当他们握紧手中的六米长矛时,原本让他们感到恐惧的东西,突然失去了恐惧的土壤。
那感觉,与其说是对胜利的渴望,不如说是对胜利的自信。
“哦诶!”一名无赖混混好像是认出了威克多,兴奋朝这边喊道,“威克多,你还投了秘党?快过来,让爷狠狠踢你的屁股,好久没踢了,脚痒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