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2024年行情 > 第317章 “1+n”政策体系出炉: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强化退市监管(2/5)
同时创新型企业保留了包容性。

    交易所修订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中主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实施重组上市条件,进一步加大重组上市监管力度,削减“壳资源”价值。

    关于过渡期安排,均在规则发布之日起实施,已通过上市委审议的适用于修订前的上市条件。

    二、ipo过程中强化现场督导,提升并购重组质效

    结合发行上市审核实践,对《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进行了修订完善,从审核机制、流程上加强保障,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责任。

    压紧发行人及“关键少数”责任上,重点是严格申报间隔期要求,在原规定的1年内2次不予受理等情形基础上,新增“一查即撤”“一督即撤”,可能存在“带病闯关”企业的申报间隔期规定。

    在强化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上,明确要求中介机构充分运用资金流水核查、客户供应商穿透核查、现场核验等方式,确保财务数据符合真实经营情况。更为重要的是,强化中介机构监管,增加中介机构组织、指使、配合发行人从事违规行为的处分依据。

    在审核具体举措上,有两大明确:一是明确信息披露质量存在明显瑕疵,严重影响投资者理解或者交易所审核,交易所可以直接予以终止审核;二是明确“一督到底”,加大现场督导力度;拓展现场督导适用范围,明确发行上市申请通过上市委审议后如发生重大事项,可根据需要进行现场督导。

    交易所强调进一步提升并购重组质效,比如适当放宽创业板小额快速适用范围,并缩减了小额快速交易审核时限。

    三、强化两委监督,或终身追责

    在相关的修订规则中,上市委、重组委两委的监督也得到进一步强化。一是强化两委履职把关。压严压实上市委、重组委审核把关责任,要求委员严格执行审核标准,突出防范财务造假欺诈发行,严把发行上市、并购重组准入关。

    二是健全监督问责体系。明确交易所对委员的直接管理责任,纪检部门可以对上市委、重组委会议等进行现场监督。发行人被发现存在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情形,相关委员在履职中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违反廉政纪律的,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