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敲邻居家的门,喊街坊邻居帮忙救火。
莫春想往房梁上泼水,奈何房梁太高,水泼不上去。而且,老房子着火,又是木屋,火势特别凶猛。
莫春的妻子只来得及拿一些家当,受不了烟熏火燎,急忙逃出去。
第四批证人是那些侥幸躲过火灾的人。他们说,确实是打雷之后,听见别人喊“走水”、“救火”、“救命”……
第五批证人是莫春的左右邻居。得知莫家着火后,他们尝试帮忙救火。
他们说,最先起火的地方确实是屋子上方的房梁,而且最先烧的是堂屋,不是卧房,也不是厨房。
左右邻居也是受害者,他们的屋子都在这场大火里被烧个精光。
回忆当时起火的画面,他们忍不住泪流满面,十分伤心。
当时,他们拼命阻止火势向自家蔓延,但结果是绝望的,木屋燃烧的速度太快,太快……
听见他们哭,其他人被勾起伤心和绝望,也哭。
十八户人家,上百口人,有老人,有小孩,有沧桑的中年人,有茫然的年轻人,一起难过,泪如雨下。
“唉!”石师爷一边用毛笔记录证词,一边叹气。
第六批证人是剩下的十五家受害者,他们眼睁睁看见火从别人家蔓延到自己家,拼命泼水,却无力回天。
第七批证人是本地的长寿老人,他们说,以前田州也发生过雷击中木屋或者大树,导致起火的事。具体是哪一年,他们记不清了,但记得是谁家被烧。
唐风年让官差去把证词中的那户人家请过来。
那人也承认,自家以前确实被雷火烧过屋子。
种种证据都指向天灾。
证人和证词太多,火灾索赔案足足审了三天,才终于落下帷幕。
在唐风年的询问中,证人们反复回忆火灾的细节,气氛凄凄惨惨。
最后,唐风年大声而严肃地宣判:“这场大火,是天灾,是雷击导致房梁着火,是偶然的无妄之灾,不是人祸。”
“结合所有证据,莫春也是受害者,不是加害者,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火灾后,进行反思,本官认为,木屋容易燃烧,在防火方面,比不上青砖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