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春大惊失色,抓起包袱就想跑,可包袱是打开的,被她这么一抓,包袱里的衣服和钱及零食都散落一地。
李红春也顾不得捡衣服,她抓起几沓子钱就想跑。
公安同志见状,从自行车上飞扑过来,就把李红春按在地上,“不许动,李红春同志,你要是拘捕,就罪加一等。”
然后拿出手铐,把人铐上。
……
有人贩子这个人证在,李红春赖不掉买卖人口的罪名,不管她如何不承认,公安局这边也定了她的罪名。
没有罪,你逃什么?
没有罪,人家人贩子跟你无亲无故,为啥要冤枉你?
何况,李红春不光是有买卖人口罪,她还有偷窃罪,她偷了小姨家的八千块钱,由于金额巨大,她的偷窃罪也会判的很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