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上公务员已经板上钉钉。
林顺国高兴,亲自下厨,炒了一桌好菜。
有林霄最喜欢吃的葱花炒蛋、红烧茄子、黄豆炖猪蹄,香极了。
林霄坐在桌旁,深深吸了口气,一脸陶醉,笑道:“老爸,今天什么日子,整这么些好菜。”
林顺国围着围裙,端了一大盆排骨汤出来,脸上的笑容没有停过。
“今天是好日子,孩子他娘,去柜子里拿瓶好酒。”
徐美琴乐呵呵站起来。
平时徐美琴不许林顺国喝酒,怕伤身体。
酒多人癫,书多人贤。
酒多伤身,气大伤人。
酒啊,不是什么好东西。
每次说到这里,林顺国就会摇摇头,举起一杯酒,轻抿一口,脸上洋溢着平日里掩藏到骨子里的那种风采,意气风发反驳道,错咯错咯。
万丈红尘三杯酒,千秋大业一壶茶。
今日酒灌肠,天塌又何妨。
他从小没有什么出息,没有大哥二哥那么会钻营,会做大生意。
不会说话,不会逢迎。
其实林顺国在三兄弟里文凭最高,上了大学。
大哥二哥读了初中就没读了,根本不是读书的料。
爷爷每次说到三弟的时候,都是一脸骄傲,说老幺是读书的料,将来肯定有大出息。
可惜,命运多舛。
爷爷病逝。
那一年,林顺国刚刚考上大学。
拿着录取通知书的他在门口站了一下午,最后红着眼睛,走进房间,坚定道:“妈,我不读书了。”
他稚嫩的肩膀扛起锄头,脸上还满是稚嫩懵懂,一头扎进农田地里。
为了养家糊口,为了老婆孩子,林顺国遮掩起身上的锋芒,收起年少的远方与诗歌,渐渐抹平棱角,
白皙的脸庞变得黝黑,写字的手掌布满老茧。
只有在喝大的时候,林顺国才会端着酒杯,说一些文绉绉的话,
什么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
什么君子不可不抱身心之忧,亦不可不耽风月之趣。
那时候,小小的林霄鼓着双腮,粉嫩的脸蛋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