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振威斩杀了姜镶的首级献给了博洛,双方联合起来攻打汾州。九月,清军攻克汾州城,斩杀了伪巡抚姜建勋和布政使刘炳业。随后,博洛的部队收复了岚县和永宁州,并派遣军队分别剿灭了姜镶的余党在岳阳县、绛州、孟城驿、老君庙等地的残余势力。
四、中年病逝
顺治七年(1650年),爱新觉罗·博洛与满达海、尼堪一同管理六部政务。然而,这一年发生了与尚书阿哈尼堪有关的一起事件。多尔衮派遣阿哈尼堪前往朝鲜迎接朝鲜国王的弟弟,但阿哈尼堪却让章京恩国泰代替自己前往。此事被揭露后,尼堪和博洛因为曾经为阿哈尼堪隐瞒事实而被降职为郡王。
顺治八年(1651年)正月,顺治帝亲政,恢复了博洛的爵位,重新封他为和硕端重亲王。二月,博洛与诸王一同上奏请求削减已故睿亲王多尔衮的封爵。三月,因为英亲王私藏军器之事,博洛未能及时上报,再次被降为郡王。不久之后,顺治帝命令诸王分别掌管六部,博洛被指派管理户部。五月,博洛的爵位再次被恢复为亲王。八月,顺治帝发现尚书谭泰把持六部权力过大,于是下令调查。博洛与贝子锡翰等人证明了谭泰的罪状,谭泰因此被处死。
顺治九年(1652年)三月,博洛不幸病逝,享年四十岁。朝廷授予他谥号为“定”。博洛的第八子齐克新继承了他的爵位,成为和硕亲王。
顺治十二年(1655年)四月,朝廷仍然给予博洛原来的王号“端重”。顺治十四年(1657年)正月,博洛的第四子塔尔纳被封为多罗郡王。三月,塔尔纳去世,被追授谥号为“敏思”。
顺治十六年(1659年),朝廷追查博洛曾经谄媚睿亲王多尔衮的行为,以及他在担任户部掌管时,未能阻止尚书谭泰滥权的问题。基于这两件事,博洛和塔尔纳的爵位被剥夺,而齐克新也被降为贝勒。
顺治十八年(1661年)正月,齐克新去世,被追授谥号为“怀思”,他的爵位也随之被取消。
结语
博洛的一生充满了起伏,从战功显赫到官场沉浮,再到晚年因各种原因被降爵,最终以病逝告终。尽管如此,他在清朝早期的军事和政治舞台上仍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的后代也得到了一定的封赏,但最终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