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入到着述与教育事业中,继续为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李绂在出狱后,继续他的学术研究,并积极参与编纂多部重要文献。他参与了《八旗通志》《广西通志》《畿辅通志》等着作的编撰工作,为后世留下了许多宝贵的历史资料。这些着作不仅记录了地方的历史变迁,也为后人提供了研究当时社会状况的重要参考。
乾隆帝即位后,李绂再次得到了重用的机会。乾隆帝认识到李绂的才能与忠诚,授予他重要的官职。乾隆元年(1736年),李绂被任命为户部侍郎,负责管理国家财政。尽管在这一时期,他也曾因推荐人参加“博学鸿词科”考试而受到朝廷的斥责,但这些挫折并未动摇他对工作的热情和对理想的执着。
晚年的李绂回到家乡抚州,开始了他另一段精彩的人生篇章——投身教育事业。他与县令李廷友共同捐资创办了“青云书院”,并亲自担任主讲教师。这座书院成为了当地文化教育的中心,吸引了众多学子前来求学。李绂不仅教授学生知识,更重要的是,他用自己的行动和人格魅力影响着每一位学生,教导他们如何成为一个正直的人。
在青云书院,李绂不仅传授学问,还注重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他倡导以朱熹的“道问学”和陆九渊的“尊德性”相结合的教育理念,强调学问与德行并重。这种教育思想不仅在当时受到了广泛赞誉,也为后世的教育改革提供了宝贵的启示。
李绂在晚年还担任了兴鲁书院的山长,继续讲学,传播知识。他的教育实践为“才乡”教育的振兴作出了巨大贡献,使得这一地区的人文气息更加浓厚,人才辈出。
乾隆十五年(1750年),李绂在抚州逝世,享年七十六岁。他的一生充满了传奇色彩,不仅是一个清正廉洁的典范,也是一个才学出众的文化大家。李绂的故事至今仍被人们传颂,成为后世学习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