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了仓库内部的腐败现象,恢复了仓库正常的运营秩序。他的努力得到了广泛的认可,也为后来的官员树立了榜样。刘于义的这一行动,体现了他作为一个官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及对国家利益的高度忠诚。
在雍正八年(1730年),刘于义调任吏部侍郎,此时他的责任更大,需要处理更多涉及人事任免和官员考核的工作。同年,他受命与侍郎牧可登一同前往山东,对当地的赈灾情况进行检查。山东地区当时正遭受严重的自然灾害,政府投入大量资源进行救灾工作。刘于义一行人的任务便是确保这些资源能够真正落实到位,帮助受灾群众渡过难关。
到达山东后,刘于义并没有满足于表面的视察,而是深入灾区,细致地检查每一个环节。他与山东按察使唐绥祖合作,共同调查赈灾工作的进展。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发现了济南知府金允彝和邹平县知县袁舜裔存在严重失职行为,后者在赈灾资金使用上存在明显的亏空问题,而前者则涉嫌包庇。
四、善于治河
刘于义被任命为直隶河道总督的时间是在雍正九年(1731年),这是对他行政才能和专业技能的一大认可。在直隶河道总督任上,刘于义面临的主要挑战之一是如何有效管理和治理北运河,以确保这条重要的水道能够顺畅运行,支持沿岸地区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北运河作为连接北京与天津的重要水路,承担着运输漕粮等物资的重要职责。然而,随着漕运规模的扩大,通漕的费用也随之增加,这对国家财政构成了不小的负担。为了减轻这一负担,刘于义提出了一项创新性的建议:将漕米暂时存放在天津,而不是继续运往北京。这样做不仅可以节省大量的运输成本,还能减少因长距离运输而产生的损耗。同时,他还提议给地方官员留下漕米的百分之一作为日常开支,这样既能保证地方官员的工作积极性,又能有效降低国家的财政支出。
除了在漕运政策上的改革外,刘于义还非常重视实地考察,他多次亲赴施工现场,亲自参与工程的监督和指导。在一次现场勘查中,面对侍郎何国宗提出的修建鸡心闸口十四座以阻拦河水的建议,刘于义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认为,建设这些闸口可能会阻碍水流,反而不利于河道的通畅。因此,他主张应该扩展坝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