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七月,雍正帝命各省将军、督抚、提镇共同评议年羹尧的罪行。李维钧再次上奏,称年羹尧不忠不法,应当受到法律制裁。然而,这一次不仅皇帝对他不满,年羹尧和其他大臣也纷纷反驳李维钧的指控,认为他是在阳奉阴违,企图包庇年羹尧。
同年八月,雍正帝正式宣布李维钧居心叵测,阳奉阴违,并指出李维钧在处理年羹尧家产问题上故意拖延,企图隐匿事实。雍正帝派遣马尔赛和蔡珽前往保定详查李维钧的问题,并指示如果发现李维钧确有不法行为,立即逮捕审问。很快,李维钧就被捕、革职、抄家。
最终,李维钧被控多项罪名,包括与年羹尧合谋侵吞公款(40万两)、捏造诬陷他人、渎职、瞒报赈济亏空、侵占工程款项(148万两)以及隐藏非法所得(超过30万两)。根据当时的法律规定,李维钧被判处斩监候,妻子儿女也被判为内务府奴隶。不久之后,李维钧在狱中病逝。
五、结语
李维钧在担任直隶巡抚和总督期间,其命运的变化与雍正帝的态度息息相关。最初,雍正在李维钧的奏折上批复:“天下督抚皆当如此留心,扩而充之,何虞吏治不肃,民生不遂耶!”这表明雍正帝对李维钧的工作非常满意,甚至将其树立为勤政的典范,期望其他督抚都能效仿李维钧的做法,从而实现吏治清明、民生安定的局面。
然而,不到两年时间,情况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雍正帝对李维钧的态度从赞赏转变为严厉的批评,甚至在奏折上写下:“你不怕做贻笑于人之督抚,朕不甘为轻举妄动之人主。”此时的雍正帝已经对李维钧失去了信任,将其视为反面典型,认为他的行为不仅会损害自身名誉,还会让皇帝蒙羞。
李维钧的仕途经历展示了雍正帝用人政策的两面性:一方面,雍正帝渴望选拔有能力、有干劲的官员,希望通过改革来整顿吏治;另一方面,他对于官员的忠诚度和道德品质极为敏感,一旦发现有任何不忠或贪腐的迹象,就会毫不犹豫地进行严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