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和生活条件。
为了改善这一状况,刘于义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首先是在水利方面,他组织人力物力进行河道疏浚和灌溉系统的改进,提高了农田的灌溉效率,增加了粮食产量。此外,他还积极推动道路建设,改善交通状况,促进商品流通,从而带动了当地的经济发展。这些举措不仅缓解了民生问题,还增强了政府在当地民众心中的威信。
在稳定边疆秩序方面,刘于义更是展现了卓越的治理才能。他深知,仅靠武力无法长久地解决民族间的矛盾,必须采取怀柔政策,加强民族团结。为此,他积极推动民族交融,鼓励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经济往来和文化交流。同时,他也加强了边防建设,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确保一旦发生冲突,能够及时应对,保护边疆的安全。
在处理民族关系时,刘于义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既尊重各民族的传统习俗,又坚决打击破坏边疆稳定的犯罪行为。他通过设立专门的机构来调解纠纷,处理各种矛盾,有效减少了民族冲突的发生。
由于刘于义在陕甘地区的工作卓有成效,雍正十一年(1733年),他正式获封吏部尚书,并继续负责陕甘事务。这一任命不仅是对他之前工作的认可,也是对他未来继续在边疆治理上发挥更大作用的期望。刘于义没有辜负这份信任,继续在陕甘地区推行了一系列有利于民生和边疆稳定的改革措施,进一步巩固了清朝在西北边疆的统治基础。
四、晚年复出,终成大器
乾隆初年,刘于义因包庇下属之事遭到弹劾,这一事件导致他暂时离开了权力中心,被革职查办。这对于一个长期身处高位的官员而言,无疑是一次沉重的打击。然而,刘于义并没有因此而消沉,他选择保持低调,等待时机的到来。
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反思和整顿之后,刘于义终于等来了东山再起的机会。乾隆五年(1740年),朝廷决定重新启用刘于义,任命他为直隶布政使。这一职位虽然比不上他之前的高位,但却是管理直隶地区财政的重要职务。直隶布政使的职责包括征收赋税、管理仓储、监督地方财政等,对于维护地方经济稳定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在担任直隶布政使期间,刘于义展现了非凡的管理才能。他严格财政纪律,整顿税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