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督两广
李侍尧作为清朝乾隆年间的重要官员,其仕途从家世背景开始就注定了不同凡响。他是二等伯李永芳的四世孙,父亲李元亮曾任户部尚书,并在去世后被追赠“勤恪”的谥号。这样的家庭背景无疑为李侍尧的仕途铺垫了坚实的基础。乾隆初年,李侍尧凭借荫生的身份被授予印务章京一职,很快便得到了乾隆帝的赏识。
乾隆十七年(1752年),李侍尧调任热河副都统,这标志着他在官场上的进一步跃升。短短三年后,即乾隆二十年(1755年),他又被提拔为工部侍郎,不久后又转任户部侍郎,并暂代广州将军一职。在广州任职期间,李侍尧积极履行职责,不仅弹劾前任广州将军锡特库在马政管理上的失职行为,还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包括调整广州满洲、汉军驻防官的兵额配置,显示出其卓越的管理才能。
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李侍尧被委以两广总督的重任。上任伊始,他就敏锐地察觉到粮食采购中存在的问题,并向乾隆帝上书指出,在广东各地购粮补库的过程中,虽然粮食分为上、中、下三等,但地方官员却一律以上等价格申报。对此,李侍尧建议根据不同用途合理定价,这一提议得到了乾隆帝的认可,并要求全国各省份参照执行,以整治相关弊端。
此外,李侍尧还注意到了货币铸造方面的问题,请求禁止在广东铸造钱币时混入旧币,并建议整合吴三桂时期设立的钱局。这一系列改革措施旨在规范市场秩序,提高行政效率,得到了广泛支持。
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李侍尧正式成为两广总督。此时,广东作为国际商贸的重要枢纽,面临着诸多管理上的挑战。李侍尧向乾隆帝提出,加强对外国船只的管控,要求它们按时离港,禁止非法交易和借贷,并严格限制雇佣本地劳工。这些措施旨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李侍尧继续推动海关管理制度的改革,取消了多项不合理收费,并将其统一纳入国家财政体系。同时,他还积极参与处理广西地区的民族纠纷,与广西巡抚鄂宝在处理贵县僮族民众事件上产生了分歧。
二、官场沉浮
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李侍尧又被任命为湖广总督。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