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8年8月,罗马教廷命令路德到罗马受审。然而,路德并未屈服于教廷的压力,而是连续发表了一系列文章,公开提出教皇无权干预世俗政权,并宣称教会如果不能自己进行改革,国家政权应予以挽救。他还明确指出,教皇不是《圣经》的最终解释人,信徒人人都可直接与上帝相通而成为祭司,无需神父作中介。
1520年10月,利奥十世宣布开除路德教籍。面对这一决定,路德并未退缩,而是在诸侯和市民的支持下决定公开对抗。他写了《反对敌基督者的通谕》一文,并于12月10日当众烧毁教皇通谕及一些教律。这一举动进一步激化了路德与罗马教廷的矛盾。
1521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为了在政治上与法国抗衡,希望得到教皇的支持,因此反对路德的改革。在帝国会议上,查理五世决定执行教皇通谕,给路德判罪。然而,由于与会诸侯的反对和路德本人在被审讯时的强硬态度,会议最终决定先放路德离开,然后判罪并下逮捕令。路德在归途中被萨克森选侯以拦劫绑架方式送进瓦特堡加以保护。
在瓦特堡隐居期间,路德并未停止他的宗教改革事业。相反,他利用这段时间致力于圣经的德语翻译。这一翻译工作不仅推动了宗教改革运动的发展,还促进了德语的规范化。路德的德语版《圣经》如同一扇窗,打开了信仰的新天地,让信徒们终于能够用自己的语言直接与上帝对话。
三、路德宗教改革的思想主张与影响
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思想主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因信称义:路德强调“因信称义”的学说,主张人只有靠信仰才能得救,不能靠善功、圣礼和神职人员。他反对罗马教会的因行称义说,即依靠以教皇为首的教阶制度和复杂的圣礼才能得救。这一观点打破了罗马教会对信仰的垄断,使信徒们能够直接与上帝沟通。
简化宗教仪式:路德主张减少教堂、修道院,简化宗教仪式。他还提出神职人员也可以结婚生子。这些改革措施反映了新兴资产阶级建立“廉价教会”的要求,进行资本原始积累。
坚持《圣经》高于教皇和教会:路德认为,《圣经》是人们唯一信仰的神圣权威。每个信徒都应当阅读《圣经》,并完全可以对《圣经》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