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既然你拿我当兄弟,那我能拿你钱吗?”
好说歹说,但苏宇还是没有收下,一码归一码,帮郑越国,那是因为人家真心帮过自己,他不过是以诚待人举手之劳罢了。
要是有什么企图,那就没完没了了。
不过这话苏宇不能直说,只好拿郑越国家里人说事了。
比如,万一你被逼辞职了呢?有这份钱,你不至于受那个冤枉气,想辞职就辞职,这些钱也足够把闺女养大,抚养成人了。
何况郑越国又不是少胳膊少腿了,完全可以再找一个伙计,有这些钱就不会慌,可以慢慢找。
郑越国一听,这是亲兄弟啊,什么都替他想到了,且非常周到,世间怎么能有这么好的哥们,他三生有幸啊。
殊不知,是苏宇不想跟他啰里吧嗦,你还我人情,我再还你人情,没完没了,可他们又没有太大牵扯,想回报对方挺难的,能碰上一次不容易。
吃饱喝足,各自回家。
苏宇喝的晕乎乎的,郑越国更是喝的有些高了,但苏宇,虎子把人送回了家里,毕竟他还没有全醉,不至于说不出地址。
搞定完了郑越国,看着驴车上的水果,这是郑越国老婆给的,死活都要给,不要都不行。
有苹果,有山菇,有辣椒,有花生,反正郑越国家里倒是什么都不缺。
这年头,其他人买卖,那是倒买倒卖,但采购员有采购证,可以光明正大买。
有些农家不是没有货,比如采蘑菇晒干,但不能卖,只能自己吃,但如果你卖给采购员就不算违法。
而采购员就可以从中为自己买一些带回家,这是不成文规定,没人会在意,你只要不做的太明显,也无人去触碰这种共识。
毕竟你一旦咬着不放,就等于得罪了所有采购,哪个采购没有为自己买过东西?以权谋私而已,何况只是提供一个便利的身份,人家又不是抢来的,那是真金白银自己掏钱买的。
这种情况下,自然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你非带着不放,那就真的有些不近人情了,有些后厨的大师傅,做了菜,他也会尝一口,你可以说他偷吃集体财产,成立吗?严格来说成立,但你能咬着不放吗?不能。
你只要不带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