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哦,伙计,你真是命大,这么多枪居然没有一枪打中你的脑袋。”
一个戴着墨镜的黑人光头,一身西海岸包臀沙滩裤,戴着个大拇指粗细的金项链,一张嘴,满口的大金牙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这就是nw那边派来的取证员,一个让人第一印象就很深刻的男人。
布莱恩瞥了眼他的手表,惊奇道:“你是靠眼睛来取证的吗?”
“眼睛还不够吗?”
这个黑人说话很有节奏:“对了,我是内务部的二级职员布拉德格林伊森,负责处理你们的遇袭事件,你的力气很大啊,这些家伙死的很痛快,伙计,有嫌疑人吗?”
这家伙的名字,足足念了十几秒钟。
布莱恩点点头:“好的,大金牙,嫌疑人应该是洛杉矶红十字会血液中心的理事,他叫乔纳唐·阿姆斯特朗,不过我出手的时候比较生气,没有留下活口。”
“大金牙?”
黑人褪下自己的墨镜,和布莱恩对视两秒,才点点头:“不错的外号,不过我更喜欢别人叫我比伯,大鸟比伯,我的鸟真的很大。”
说着,他招招手:“知道了,你们回去吧,我现在过去处理了这個什么理事。”
一旁的托姆指了指车厢边山的一堆尸体:“这些尸体”
“你们不是搞尸检的吗,拉回去,自己做个尸检报告,发送给这些黑警所属的警局,让他们自己和警察协会处理这件事情就行。”
比伯摆摆手,敷衍道。
布莱恩没想到来的人这么糙,提醒道:“这些黑警和那个幕后始作俑者之间应该有电话联系,我们可以通过通讯定位”
他处理官面上的事,至少会立个牌坊,搞点表面工程。
这家伙一副赶紧完事回家的态度,给人感觉很不靠谱,比他还不靠谱。
布莱恩现在很担心这家伙会把自己的事情弄得复杂化。
“不需要,伙计,我看你出手十分果断,不是那种墨迹的人,所以不要搞这些无聊的事情,告诉我谁是嫌疑人,我去处决了他,然后大家下班,就这么简单,好吗?”
比伯不耐烦的摆摆手,重新骑上了过来时候的重型摩托车,先一步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