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我当拉帮套的那些年 > 第461章 她的初恋是条狼(3)(1/4)
    第二天早上,小颖跟白灵一起返回疙瘩岭。

    来到村口下去汽车,女孩没有带狼王进村。

    因为村子里家家户户喂狗,都是狼的天敌。

    小颖抚摸一下狼王的皮毛说:“白灵你走吧,还回野狼谷去,有时间我去看你。”

    “吱吱吱,呜呜呜!”狼王却恋恋不舍。

    仍旧利用皮毛在她的身上磨蹭。

    “走吧走吧,你是狼,还要回到狼的世界里去,人类的世界容不下你。”

    女孩用力将它推开。

    白灵只好撒开蹄子,身影穿过打麦场,上去对面的山坡。

    走出老远,它还回过头,冲这边不断张望。

    最终,白影渐渐消失。

    小颖同样转身回村,进去办公室展开繁忙。

    从疙瘩岭到野狼谷,差不多二十多里。

    需要翻过两座山头,越过两条小溪。

    白灵的脚步很快,身影也很敏捷,奔跑起来仿佛一团白色的雾岚。

    它的样子非常雄伟,站在狼的审美观上,是当之无愧的帅哥。

    好多小母狼都对它爱慕倾心。

    一口气窜出去十几里,靠近一条小溪,白灵有点口渴。

    它将头低下,在小溪里饮水。

    狼就是狼,警惕性非常高。

    低头喝水的时候,也时不时抬头瞅瞅,观察天敌的存在。

    狼的天敌有两个,一个是半空中翱翔的雄鹰,一个是人类。

    但雄鹰一般不敢猎杀落单的狼。

    即便落单,狼的战斗力仍旧不可轻视。

    人类是智慧生命,再凶猛的狼,也斗不过好猎人。

    好在上面有政策,把狼归于二级保护动物。

    疙瘩岭的猎户再也不敢上山打狼了。

    白灵利用舌头勾水,大口大口痛饮。

    喝得正欢,忽然,耳朵猛然竖起。

    它发现不远处的石头背后有人。

    忽悠!它的鬃毛猛地一抖,如临大敌。

    但已经晚了,啪!一声枪响划破长空。

    紧接着,一枚细细的针管飞来,正中它的前腿。

    意识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