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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饭,往往要看和谁一起吃。
和会吃的人一起吃饭,那才叫一个香,使人胃口大增。
朴妍熙就很能吃。
或许是因为,南高丽人认为,能吃的女人有福,所以朴妍熙从来不掩饰自己喜欢吃,也能吃的特长。
“妍熙,我们干杯。”
“风少,我敬你。”
“这次我们喝好事成双。”
“这回喝大三元。”
两个人你来我往,吃菜喝酒两不误,短短一小时,就把菜吃了大半,那瓶茅台也已见底。
“叮铃铃。”
这回响铃的不是古逸风手机,而是朴妍熙的。
“阿尼阿塞哟。”
古逸风见状暗笑:
“这丫头喝太快了吧,鸟语花香啊。”
“不行,今晚没空,我在和新老板吃饭,明天还要出海。”
“嗯,明天再说吧。”
当她果断挂断手机,人也似乎清醒了些。
抬起一双美目,却发现,古逸风正带着坏坏的微笑,凝视自己。
“呃,不好意思,一个朋友。”
古逸风笑而不语,这不,他放在桌上的手机也响了起来。
“喂,哪位?”
“哈哈,是凯哥啊,怎么每次都在我吃饭的时候打给我?”
“你还没吃?行啊,过来一起,我在珍月楼5803包厢。”
“没关系,等四十分钟算什么,再多时间也等,反正还早。”
“好,待会儿见。”
见古逸风挂断电话,朴妍熙一双美目瞪视着他,问道:
“风少,你的朋友要过来?”
古逸风点头笑道:
“没错,我在香岛的朋友,这位大哥大有来头,香岛新洪義知道吧,他是新洪義大名鼎鼎的千王郑凯。”
只见朴妍熙一双眼睛顿时瞪得犹如铜铃大小,呆滞良久,突然穿上风衣拿起包包,便道:
“风少,我想起来了,我老爸一个人在家,他身体不方便,还没给他准备晚饭。”
“明天我要出海,现在赶回去给他做饭,顺带准备接下来几天的吃食物品。